北京上海成都等20城将应用试点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4-12-16 07:47:04 来源: sp20241216

  每经记者 张蕊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五部门)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试点城市共包括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沈阳、长春、南京、苏州、无锡、成都、广州、深圳等20城。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表示,开展此次应用试点预期要达成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等成果。

  试点城市有三个共性特点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是一个融合控制系统,是利用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将人、车、路、云的物理层、信息层、应用层连为一体,进行融合感知、决策与控制,可实现车辆行驶和交通运行安全、效率等性能综合提升的一种信息物理系统。”赛迪顾问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张业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试点城市的确定经过了申报和遴选过程。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提到,应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应用试点的城市,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写申报书,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联合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五部门。

  五部门联合组建工作专班,组织编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评审管理办法》,并据此开展了试点评审工作,主要包括材料形式审查、专家会议评审、现场答辩评审等环节。

  张业佳表示:“结合我们中心去年发布的《2023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指数(城市篇)》数据库来看,本次公布的试点城市有三个共性特点。”

  具体而言,一是“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路线下的智能网联汽车所在城市需要具备较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和通信设施,以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对路侧感知、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需求。

  二是城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试点成功后可以形成显著的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

  三是城市在交通管理、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方面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需求较为迫切,通过试点可以验证技术可行性并推动实际应用。

  应用试点有四项预期成果

  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提到,目前,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32000多公里,发放测试牌照超过7700张,测试里程超过1.2亿公里,各地智能化路侧单元(RSU)部署超过8700套,多地开展云控基础平台建设。

  但是,各地“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尚未能搭建形成完备的系统架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碎片化”现象,难以支撑自动驾驶技术和网联功能的规模化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将充分发挥前期测试区、车联网先导区、“双智”试点等试点工作的建设基础,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落地与规模应用。

  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也提到,开展此次应用试点有四项预期成果,分别是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

  其中,在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方面,应用试点工作问答中提出,要结合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产业发展等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的规模化应用试点,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移动出行需求与不同商用场景的车辆作业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安全水平和出行效率。

  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方面提到,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商业化运营主体,鼓励探索国资平台、车企、运营商、科技公司等多主体投资共建、联合运营的发展模式,探索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新型商业模式。

  在张业佳看来,试点城市名单的发布,有助于加快推动中国车路云协同发展路线从探索试验阶段进入应用试点阶段。同时,通过试点也可为其他城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扩大中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范围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落地与规模化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出行效率、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