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致阅读困难,检察机关督促适老化改造

发布时间:2024-12-16 02:04:32 来源: sp20241216

  药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字号普遍过小,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造成阅读障碍,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

  11月13日,最高检、住建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督促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案情显示,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药企)的药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字号普遍过小,给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造成阅读障碍,导致看不清药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等关键信息,存在一定的用药安全隐患。

  最高检介绍,2022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州区检察院)在相关媒体报道中发现该线索。围绕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的问题,检察机关走进社区、药企和零售药店,通过召开公益诉讼问需会、开展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线索研判,并在药品零售药店随机抽样20种老年群体常用药的药品说明书发现,20份药品说明书的字号均小于5.5磅,最小的字号只有3磅,参与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群众普遍表示药品说明书字体过小,易增加老年人阅读障碍。

  因案涉面较广,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云港市检察院)对该线索提级办理,于2022年4月2日立案。

  2022年4月12日,连云港市两级检察机关召开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公益诉讼圆桌会议。会议认为,药品说明书的主要作用是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在全面专业载明法律法规要求的药品信息外,更应考虑内容的可读性、可视性。

  2022年4月20日,连云港市检察院、海州区检察院决定分别向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连云港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省药监局连云港分局在现有法律规定和不大幅增加印刷成本的前提下,推动本地药企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工作;建议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零售药店服务,推出提供药品说明书放大版复印件、用法用量便笺等便民措施。

  2022年6月,检察机关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部分药品说明书已进行修订,群众对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整改反响较好,相关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最高检表示,药品说明书是否“清晰易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但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缺乏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规定。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导致看不清、看不懂等问题,探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进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的倡导性条款落地落实,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社会效果。(记者:刘璐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