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3:44:44 来源: sp20241216
仲夏时节,各种鲜果集中上市,生鲜快递运输服务需求由此大增。但据《工人日报》报道,一场关于快递保鲜服务费的争议也在悄然升温。
据报道,所谓保鲜服务费,并非冰袋等冷媒包装费用,而是指专属标识、优先中转、优先派送和售后等服务费用。目前,有快递公司按照寄递距离收取3元至5元此项服务费。
快递公司收取保鲜费,除了为防止生鲜容易腐败变质影响消费者口感,也有出于应对生鲜物流高成本的考量。但这是否合理?消费者可以说是见仁见智。赞成者认为,快递公司只要能够做到优先派送,适当收费可以理解。反对者则认为,快递费已包含运输成本,不能重复收费。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涉及消费者选择权的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快递公司如能事前告知,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为快递保鲜费买单,不但可以结束争议,还可以名正言顺地推荐这项收费服务,以满足确有需求的消费者。
毕竟,有需求的消费者是愿意达成“你情我愿”的合意的。这种具有契约精神的合意,不论在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说得通。更重要的是,这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只有在此前提下,这一收费服务才能在质疑声中寻求到共识,实现各取所需的平衡。
当然,在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同时,快递公司还须将保鲜费规范在价格合理的轨道上。也就是说,快递公司在收取保鲜费时,还应恪守必要的尺度、幅度和法度,如果只想借机抬高收费,不但会遭到消费者用脚投票,法律也不答应。
还需看到,作为细分分层服务收费,保鲜费虽然能满足高阶市场需求,但更多则是快递公司为降低生鲜物流成本的应急对策。对此,快递公司也应着眼长远,切实提升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核心竞争力,孜孜以求地实现“生鲜平价寄”,才是上策。
□张智全(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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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