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08:52:32 来源: sp20241116
“援藏援疆,是我致力普法宣传、用心用情开展法律援助的无悔选择……”在司法部去年6月召开的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援藏援疆律师代表刘沫含动情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从雪域高原到天山脚下,这个“80后”满族姑娘用专业和热情,尽心尽力为边疆地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2019年7月,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青年党员律师刘沫含报名参加司法部首批“援藏律师服务团”,前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援藏工作。高寒、缺氧、强紫外线、工作强度大……面对艰苦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她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
为让法治种子在边疆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刘沫含积极开展普法公益行动。援藏三年时间里,她的足迹踏遍日喀则市18个县(区),围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机关、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学校操场、田间地头都曾是她的普法课堂。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刘沫含也与当地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顶着风雪赶路去县里开庭后,藏族老人眼含热泪用头触碰她的手,不停地表达感谢之情时说的那句“拉图祈”(谢谢)让她至今难忘。她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咨询中,深切感受到了边疆地区群众的法律需求,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
三年援藏期间,刘沫含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接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近百场。
援藏工作结束后,带着对边疆地区的特殊感情和对法治工作的使命担当,她又背上行囊、辞别家乡和亲人,报名参加了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离家4000多公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留县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是她援疆的第二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在工作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使他们能从小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刘沫含在新疆工作时经常思考的问题。
2023年3月,巩留县第二中学聘任刘沫含为法治副校长,接受聘任后,她认真履职,就学校法治教育、安全管理、校园设施设备安全、校园环境建设、校园周边治理等与校方进行深入交流,就如何建设“安全校园”“法治校园”等提出合理化建议。此外,她还开展法治副校长接待日,解答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定期到巩留县第二中学开展法律讲堂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借助生动有趣的图片、动画等形式,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因表现突出,近年来,刘沫含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如果人生有重来,援疆援藏仍会是我唯一的选择。这一程山水,让我感受到了自身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刘沫含说。
本报记者 刘洁 刘中全
(法治日报)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