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4:19:47 来源: sp20241227
编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
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 专家建议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高 蒙
初冬时节,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草熟籽丰,万鸟翔集,慕名而来的游客们乐享其间。
“以前,三角洲非法捕捞现象比较多,滩涂经常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严重影响鸟类生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大规模实施以来,情况有了显著改善。”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法制与安全管理科负责人赵德存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4月2日,执法人员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查获禁用渔具10套,蛤蜊423袋、23740千克。此案案值十余万元,处罚震慑作用不大,但数万平方米的滩涂被破坏,生态损害严重。保护区管委会决定启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并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近日,黄河三角洲国家自然保护区检察法治广场,来山东省东营市参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法治座谈会的沿黄各地区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研究领域的代表们,在展板上看到了这一案例。
“专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的引入,有效破解了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的‘快速定性,精准定量’难题,对此类违法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山东省东营市司法局副局长靳世国说。
专业技术力量介入
定量难、贵、慢,是来自黄河流域各省份生态环境损害一线执法人员的共同心声,而“难”字首当其冲。
山东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警官翟鹏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1月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9起、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479起,侦办过程中,在检验鉴定和环境损害评估方面,遇到了包括费用过高、法律效力不足等问题。
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庭近年来累计受理环资案件5024件,“痛点”就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专业技术规范存在缺失和冲突三大难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云龙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能力不足、鉴定范围受限,鉴定效率偏低等问题,是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难点。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教授段海燕表示:“目前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使用标准来自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侧重不一、标准不一,有的甚至存在冲突,需要在实践中尽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编制专用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工作有序开展。”
在实践中,黄河流域各省份普遍存在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定量难的问题,破解生态环境损害专业技术定量难的短板,是各地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由于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因此具有分析化学、环境工程学、生态学、法学和经济学交叉而成的“环境法医学”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了执法机构眼中的“香饽饽”。
据来自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信息,2023年5月该院聘任68名从事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环境法学相关工作的专家或专业人士,作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成员,帮助解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
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铁路法院建立了生态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参与制度,积极推进专家“智库”建设,通过专家“把脉问诊”,实现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与环境资源专家意见相结合,提高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量。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座谈会上,各地代表不约而同地分享了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的做法、经验、需求等,力求借智借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司法厅指导东营市司法局牵头省司法鉴定协会、沿黄9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协会以及全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共计37家单位组建了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助发展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培、制度共建、监管共为等领域深化合作共识、凝聚工作合力,构建起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共同体”。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作为实施办案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指挥和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实现“线索一网汇集”“案件一网交办”“力量一网调度”,打破地方同级检察院、区划检察院与跨区划检察院、上下三级检察院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壁垒。
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探索“审判+修复”模式,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方式,实现了案件审理和警示教育的双重效果,也减轻了集中管辖带给当事人的诉累。
各地代表纷纷表示,希望能够在“黄河流域一体化”的大框架下,共享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经验做法、共享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成果、共享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力量,更加有力地破解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难题,共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董敬贵认为,强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才和队伍建设,是破解生态环境损害执法“定量”难题的主要抓手。为此,山东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支专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队伍,并从优化机构布局、加强行业准入、填补服务空白等方面扶持、引导队伍发展壮大。
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庭庭长吴林轶建议,构建赔偿金管理体系,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完善,为实践中存在的赔偿金管理使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落实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之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参会代表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力量的不足、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短缺,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损害执法需求。
参会代表呼吁,建立黄河流域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定期会商机制,强化资源共享,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黄河流域力量”。
据了解,目前山东大学已在国内率先成立了“环境法医学”学科,并与相关部委合作共建,成立了国内第一个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