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3:33:27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社 香港12月14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特区立法会14日三读通过《的士司机违例计分条例草案》。在新草案下,的士司机如果触犯滥收车费、兜路和拒载等将被扣分,2年内罚满15分可被停牌3个月。
草案提出参考现行违例驾驶记分制度,针对的士驾驶行为引入记分制,当的士司机干犯相关罪行会被记分,罪行按严重性划分三级,分别给予记10分、5分及3分;当中,滥收车费、拒载等会被记10分,兜路等记5分,拒发收据等记3分。如两年期间累计被记15分或多于15分,有关司机可被取消驾驶的士资格。运输署长须以申诉方式,向裁判官申请发出传票并进行聆讯,由法庭饬令取消驾驶的士资格,如属初犯当日停牌3个月,再犯每次为期6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表示,交通咨询委员会过去3年每年收到数千宗的士投诉,特区政府有需要加强打击害群之马。法例将会在刊宪后9个月生效,他强调的士司机不会单纯因为乘客投诉而被记分,而是经警方调查取证及被法庭定罪之后才会被记分,他相信记分制对大部分奉公守法的士司机无影响。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严刚表示,的士行业的发展以及的士司机的职业行为,关系到香港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关系到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大都会的国际形象。因此他认为,通过立法加强行业管理,规管的士司机的职业行为确有必要。(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