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福建三明高效化解社会金融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27 11:57:21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三明9月4日电 (黄艳 叶亚璇)“近年来,金融纠纷案件爆增,贷款人、银行及法院都面临较大压力,探寻金融纠纷化解最优解成为我们迫在眉睫的工作。”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郭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福建三明。林文斌 摄

  针对这个问题,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制度为引领,以平台为支撑,做深做实金融领域纠纷协同治理,为妥善规范调处金融纠纷、主动高效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山区实践样板。

  制度先行探索分层解纷模式

  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金融纠纷协同治理新格局,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联合制定出台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工作指引,着力打造“源头自律、实质解纷、会商共治、脱困助生”全流程的操作指南,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主动履行提升信用评价、优化信贷准入、无财产执行自主核销等灵活服务措施。

  近年来,伴随金融诉讼案件的增加,大量生效裁判因当事人未自动履行而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金融执行案件长期保持高位运行态势。

  对此,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俞和勇表示,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既要加强前端诉前化解,也要主动延伸至后端执前阶段,还要尽力帮扶助推当事人脱困减负,以全流程治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为推动治理触角向后延伸,工作指引创新升级“调解组织诉前调解+金融案件执前督促”分层解纷模式,在规范诉前调解的基础上,对执前化解、协同对接提出15条明确指引,并提供《执行督促履行通知书》等4份参考文本,增加源头化解“出口”,减少执行立案“进口”,促进金融纠纷一体化、一次性实质解决。

  工作指引不仅解锁了高效解纷“新路径”,还扩大了多元共治“朋友圈”。“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纠纷的化解更加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同向发力。”三明金融监管分局金融消保科科长黄晖表示。

  为此,工作指引建立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市级交流会商机制,明确通过“司法建议+监管意见书”的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增强预防金融风险意识,助力区域金融秩序构建。

  机制创新践行为民便民情怀

  当前,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最大的瓶颈在于贷款人难以取得联系,大量金融纠纷因当事人失联无法进行调解。

  “贷款人联系不上,我们单方想调解也不成,只能起诉。”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胡鑫说。

  为打破人难找的调解硬伤,工作指引针对性地配套通信失联修复举措,引入大数据失联修复平台,依托通信大数据获取联络方式,智能初筛批量拨号,对失联空号一键修复,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权的同时提高送达率,切实提升金融机构诉外解纷和自行催收能力。

  除了通信修复解决失联难题外,工作指引创新构建主动履行激励机制,增设执前主动履行正向激励条款,探索建立主动履行与提升信用评价挂钩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贷款分类管理,合理使用信用报告,避免“一刀切”拒贷,为有信贷需求且自动履行完毕债务的当事人打通重获信贷支持通道。

  为保障主动履行激励机制落实落细,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配套出台《个人信用报告三方认证“个人声明”操作指南》,引导当事人申报主动履约完毕“个人声明”,通过调解组织、征信中心、金融机构三方认证的方式,给予主动履行当事人“信用重生”的机会,推动金融消费领域形成遵守合约、诚实履信的良好氛围。

  “很大一部分贷款人是具有主观还款意愿的,只是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郭婕说,为帮助贷款人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指引探索建立与辖区零工市场的双向对接机制,搭建借款人与零工市场的信息桥梁,为前来调解的借款人提供就业渠道,增加收入来源,减轻还款负担。

  平台落地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从一元到多元,从末端到前端,工作指引构建了具有山区特色的金融纠纷全流程协同治理模式。该做法首先在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生根开花。

  此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三明银保监分局组建三明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成立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通过示范引领、多元解纷、实质运作,助力金融纠纷源头防范化解。

  “中心成立近一年,取得较好成效,现在本地银行遇到金融债务纠纷问题都愿意到这里调解,不仅能提升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效率,还能节约处置成本。”示范中心特邀调解员吴为满介绍,金融纠纷协同化解中心调解不收取费用,且程序简单快捷。相比法院的一次性判决,通过示范中心调解,银行和贷款人双方可签订分期、分批还款协议,减轻贷款人压力。

  截至2024年8月,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累计受理15家银行共1113件案件,到场调解成功率高达94.29%,调解成功金额4833.8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70余万元。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涉金融机构纠纷较同期减少2579件,比降31.55%。

  “金融纠纷协同化解示范中心与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相互取长补短,立足三明辖区金融纠纷特点打造最为适当的纠纷化解平台,在积极创建金融纠纷化解‘三明品牌’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黄晖表示,下一步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持续推广“两中心”经验做法,优化县域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平台,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纠纷化解服务。(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