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 民政部将落实四方面举措

发布时间:2024-11-25 03:21:50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1月30日电 民政部3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武增锋在会上表示,将通过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等四方面举措,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武增锋在会上通报了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关情况:

  全面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等政策措施,提高救助效率。指导地方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广泛开展摸底排查、走访慰问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指导相关省份抓实抓细取暖救助工作,及时发放取暖补贴,提供棉衣棉被、燃料等御寒物资,会同有关部门减免困难家庭采暖费,确保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2023年入冬以来,各地实施取暖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485.1万户,支出资金19.1亿元。针对近期我国中东部雨雪冰冻、甘肃青海等省份地震灾害情况,及时指导有关省份强化社会救助,加强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统筹衔接,对实施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召开专题部署会,指导各地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劝导工作。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广泛收集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干部和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基层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求助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开辟临时救助场所,方便遇困人员就近就便求助、避寒。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累计出动街面巡查人员43.7万人次,出动救助车辆近15.2万台次,发放各类御寒物品、食物13.5万件,救助各类临时遇困人员19.5万余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快落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及时了解并帮助协调解决老年人困难,预防和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实现身边有帮扶、问题有响应。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支持他们入住养老机构获得长期照护服务。

  落实落细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做好机构内集中供养特困未成年人养育工作。开展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指导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武增锋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国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扎实做好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强急难社会救助,重点关注受灾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二是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三是加强探访关爱服务,指导各地通过开展“党建+养老服务”、发展老年食堂、建设“农村幸福院”、“小老人”结对“老老人”、三下乡、流动服务队等形式,重点围绕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居住环境、消防安全、养老需求、亲情关怀和特殊情况开展关爱服务,切实防范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四是推进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深入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关爱服务,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