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5:16:25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社 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宣布,将推出系列举措,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在“优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动推送办理指引。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跨区住所变更登记信息,税务机关主动向纳税人推送跨区迁移涉税事项办理指引,提醒纳税人查询办理未办结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同步向税务人员推送限时办理提示,督促限时办结。
在“提速事中办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优化未结事项办理、简化发票使用手续、分类处理涉税风险、优化退税办理环节。
在“完善事后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持续跟踪辅导。迁入地税务机关将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
《通知》将从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优化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协助阻拦纳税人正常迁移,严禁违规发起风险任务阻断纳税人迁移,严禁额外增设条件门槛阻碍纳税人迁移。对于违规阻碍纳税人跨区迁移的文件和要求,一律不得执行。对纳税人跨区迁移违规设置障碍的税务机关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