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12:37:39 来源: sp20241127
中新网 8月15日电 (记者 张一辰)“针对秦岭区域部分地区司法保护缺位问题,陕西法院推进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去年以来,共完善秦岭沿线6市7个中院辖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37个。”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15日表示。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陕西高院供图)15日是全国生态日,陕西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对《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秦岭山脉是中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生态屏障,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濒危动植物养护、森林碳汇、植物造氧等功能,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近年来,秦岭的绿色由“浅”入“深”,其中的司法力量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助力之一。
据统计,2024年1月至6月,陕西法院新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同比下降42.62%。
据了解,陕西全省法院在秦岭区域陆续建立起秦岭珍稀野生动物、洛南红豆杉、秦岭碳中和、柞水牛背梁等司法保护基地48个,初步构筑起融保林、护山、守水、防污、助碳于一体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
巩富文表示,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秦岭生态保护事关重大。陕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当好秦岭司法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当日,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付栋对《陕西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该8个典型案例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对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统一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