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利枢纽添法制保障 守护清水永续北上

发布时间:2024-12-15 18:37:53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湖北十堰3月22日电 (张斌 卢琪 梁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和湖北省相关部门22日在“中国水都”十堰市丹江口共同宣布:《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从而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增加法制保障。

图为活动现场。 活动主办方供图

  当天,长江委和湖北省十堰市、湖北省司法厅等单位,在丹江口工程展览馆举办《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专题宣传贯彻会议暨纪念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活动。

  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市长武小凯介绍,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自行勘测、设计、施工,具有防洪、发电、灌溉、养殖、航运等综合效益的一座大型水利枢纽,是治理开发汉江的关键性控制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工程。

图为丹江口水库。 活动主办方供图

  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以来,丹江口水库已累计向北方供水超过620亿立方米,惠及京津冀豫沿线24个大中城市、190多个县(市、区)、8500多万人口。库区供水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Ⅱ类及以上标准,109项水质监测指标中有107项达到Ⅰ类标准。

  工程安全是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由长江委起草、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立项并报送,共7章36条,明确了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体制、安全保卫区范围及管理措施,细化了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长江委、枢纽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保卫职责,对扰乱枢纽陆域、水域、空域安全保卫区管理秩序或者危害枢纽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为维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

图为丹江口水库风貌。 活动主办方供图

  长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部门将紧扣依法治江主线,配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十堰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好《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与安全保卫区内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安全保卫协同联动机制,协调各方面安全保卫力量共同防范、应对、处置危害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的活动,为切实维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据悉,作为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所在地的丹江口市,近年来坚持“人、物、技”同防,确保工程安全;着眼“水、陆、空”全域,确保供水安全;实施“点、线、面”统治,确保水质安全。为此,先后采取投入6亿元,清理网箱12.1万只、库汊10.75万亩,实现湖库拆围清零;严格落实“十年禁渔”令,对450平方公里库区水面实施机械化清漂;在库岸布设234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实现73万亩库面、2443公里库岸线全覆盖,租用中科卫星,对全市538个入河入库排污口、51条入库河流水质及库面漂浮物情况进行遥感监测等举措。(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