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12-31 02:52:15 来源: sp2024123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等作出新的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新的工业革命将深刻重塑人类社会;强调要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要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给全球生产力水平带来颠覆性影响,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加强前瞻性战略布局,数字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面对数字化潮流,必须把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充分释放我国制造大国和网络大国的叠加、聚合、倍增效应,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融合化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量质齐升,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10%左右;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动能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纵深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强劲动力。必须充分发挥数字经济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特点,持续拓展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强调要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新型工业化的鲜明特征。特别是人工智能成为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变量,将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产业智能化、融合化、绿色化加速,深刻改变全球产业发展和分工格局。必须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筑牢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根基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是基础。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全产业体系,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坚定不移筑牢制造业,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拥有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已形成45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要进一步完善集群布局,引导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推动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改造,促进资源在线化、生产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加快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方向。要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促进企业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推动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完善智能制造推进机制,体系化开展场景模式探索、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攻关、标准研制应用和评估评价,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工业体系全、品种多、规模大的独特优势更加明显,制造业总体规模连续14年居世界首位,形成了以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动力电池等为代表的一批优势产业,成为中国制造业的亮丽名片,要把这个优势巩固住、发挥好。要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枢纽,完善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数据驱动、精准匹配、协同透明的数字化供应链网络。完善东中西部合作、央地合作、产融合作等机制,引导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增强国内产业根植性。

  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筑牢实体经济根基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优化财税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战略任务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制造业技术创新、绿色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公共服务等支持力度,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集聚。健全金融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机制,构建重点产业链攻关的全链条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完善基金绩效考评体系,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完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

  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重要着力点。要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统筹谋划,协同创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深化数字技术为实体经济全方位赋能。

  适度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先决条件。要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和协调联动的体制机制,适度超前建设5G、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发展卫星互联网,推进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研发。加强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形成适应智能经济、智能社会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政策、制度、标准体系,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智能制造工程,支持企业围绕典型场景实施软硬件一体化改造,推动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全面互联互通,优化业务流程,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智能工厂。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体系,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探索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加强通用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研发布局,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重点场景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深度应用。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推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区块链技术应用。

  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要引导企业积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业务和流程创新,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壮大柔性生产、云制造、共享制造、虚拟制造、工业电商等新业态,鼓励开展第三方智能服务,实现更广范围资源优化配置、更深程度生产方式变革、更高水平价值创造。要引导企业组织管理创新,鼓励支持扁平化、平台化、生态化等新企业形态发展,培育资源共享、价值共创、风险共担等新型产业组织模式。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任务,科学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针对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科研仪器等瓶颈制约,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为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提供科技支撑。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形机器人、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脑机接口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完善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

  加快完善平台经济、数据等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充分激发平台、数据等资源要素活力,为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提供坚实保障。

  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平台经济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要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支持平台企业发挥生态优势,提升数字技术和产品服务水平。构建算法安全治理体系,完善算法备案、分类分级管理、安全评估等监管制度。健全保障平台企业境外发展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的社会保障参保办法。

  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是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要加快建设适应数据要素特征、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发挥数据价值效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交易等功能有序高效运转,促进数据共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积极发展车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数据空间、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脱敏等技术,有效提升数据流通环节安全可靠水平。

  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我国是全球数据资源大国,但数据基础制度不够健全,数据要素市场不够完善,制约了数据价值挖掘和利用。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数据共享,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开发利用,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设规范数据交易市场。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健全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标准规范,构建重要数据识别、目录备案、风险评估等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20日 09 版)

(责编:袁勃、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