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8:39:30 来源: sp20241130
4月3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一网红面馆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现已查明。记者4月7日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火灾起因于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了可燃物。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响应,迅速疏散人群并扑灭火势,事故中无人员伤亡。目前,两名施工人员被行政拘留,涉事饭店被临时查封。
火灾发生时,饭店正处于用餐高峰期,二层屋顶的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顶被烧穿。起火部位为涉事饭店二层临建屋顶,起火物为油毡和防水材料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消防部门调查发现,施工人员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且施工方未持有相应资质,存在非法转包行为。此外,饭店在营业期间进行高风险施工,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涉事饭店正是在营业期间,而且是用餐高峰期进行防水施工动火作业,属于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涉事房屋多次转租,加之非法转包施工导致安全责任层层缺失,既未办理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也未在“企安安”平台进行备案。《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既有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持证上岗,通过“企安安”开展线上报备。此次动火作业虽然开具了《动火许可证》,但并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妄想通过耍“小聪明”不报备,规避属地部门的检查。
第三,根据上述法规规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须做好有效防火分隔,现场落实专人看护、视频监控、可燃物清理、消防器材配备等措施。涉事施工方无知妄为,对现场情况火灾风险不了解、不清楚,没有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交底”,没有将石棉瓦下存在可燃泡沫板这一极为紧要的情况告知施工人员。同时,也违反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有关要求,违规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沥青类防水材料进行明火热熔法施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针对此次火灾,两名施工人员已被行政拘留,涉事饭店和施工单位均面临罚款和临时查封的处罚。同时,产权单位因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也受到了约谈和进一步的法律处理。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社会各界,安全生产不容忽视,特别是涉及动火等高风险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北京市防火委办公室已加强防水工程施工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总台记者 王丰 康骏驰)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