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00:00:15 来源: sp20241125
导语
毗邻孔雀湖的广东省开平市马冈镇,水网密布,池塘众多,是天然优良的养鹅基地,素有“千年鹅乡”美誉。马冈鹅以皮薄、肉质好、味道鲜美而出名,被相关部门评定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是当地乡村振兴的龙头产品。然而,马冈鹅养殖行业仍存在记账不清、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引起相关纠纷,影响了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推进。近日,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联合当地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成功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不仅厘清涉案租金“糊涂账”,还促成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明确后续履行方式,让4000多只马冈鹅“有家可归”。同时,法院还向辖区养殖户发出司法建议,引导规范交易方式,大力促进马冈鹅养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图为承办法官与辖区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梳理全部租金收据。
图为马冈鹅养殖场实景。 李彩雯 摄
养鹅租金引发纠纷
一直以来,广东开平马冈镇人就有家家户户养殖马冈鹅的传统。马冈镇凭借马冈鹅获评2021年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如今的马冈鹅更是成为该镇乡村振兴的“领头鹅”,繁荣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
然而,就在几个月前,4000多只马冈鹅差点“无家可归”。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头说起。早在2017年10月,被告杨伯向原告兴叔租用了30多亩鱼塘和土地,用于养殖4000多只马冈鹅和其他农产品。但2023年9月,兴叔以杨伯拖欠了租金为由,向开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系、支付拖欠租金3万余元,并腾退案涉土地。
“我记得已经支付了2023年的租金,为啥还被起诉了呢?如果退出养殖场、腾退土地,我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地方,我的马冈鹅恐怕保不住了!”收到起诉书的杨伯这下可真的犯愁了。
现场走访摸清症结
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双方对是否支付了2023年度租金争执不下。为查明事实、实质解纷,法官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干部一同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过现场走访,法官了解到,杨伯在涉案鱼塘、土地共养殖了4000多只马冈鹅,并有鱼塘两口,还建造临建房屋五间,经营效益良好。
“我们都是现金交易,杨伯每次付了钱我就出收据。我敢肯定2023年度的租金没交,因为我手上唯独没有2023年度的收据存根!”兴叔激动地说,并向大家现场展示了全部收据存根。
杨伯也反驳道:“我已经在2022年11月和2023年4月分两期支付了2023年度的租金。我记性很好,不信你们可以看这两张收据!”
双方对2021年度及之前的租金并无争议,但对2022年11月和2023年4月开具的两张租金收据,究竟是用于支付2022年度租金还是2023年度租金,争执不下。
“看来这两张收据就是本案纠纷的症结!”法官摸清了症结,马上开始下一步的调解工作。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现场,双方仍是互不相让。杨伯执意表示已支付了2023年度租金,理由是按照他们的交易习惯,每年度租金分两至三期支付,且临近年底支付次年度租金。兴叔听后立即反驳,指责对方口说无凭。
双方各执一词,越说越激动。法官见状马上出言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让他们先冷静下来,并跟村委会干部商量对策,“看来,我们得先摸清他们之间的交易习惯和支付规律,找到调解的突破口!”
经过法官和村委会干部对全部租金收据的认真梳理,发现双方当事人大多是在当年10月前后、次年4月前后分两期或三期支付当年度的租金,且收据金额累计符合当年度的租金金额。另外,2022年11月和2023年4月的两张收据上均明确写着“2022年租金”。
法官陷入了沉思,如果按照两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杨伯应该是以支付时间推定两笔款项是支付2023年度的租金,那就有可能与其实际是用于支付2022年度租金的事实混淆了!
“根据现有证据,你们签订的合同是真实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兴叔你其实可以考虑继续按照合同出租场地给杨伯,双方协商递增后续租金,同时抹清2023年度的旧账,不再向杨伯收取该笔租金。”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向兴叔解释道,这样不仅可以走出“死胡同”,还能继续履行合同、实现长远收益。
经思考与权衡,兴叔听取了法官的建议,愿意与杨伯协商。可事情却没有想象中顺利,杨伯听后仍坚持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走出法庭寻找突破
为了更好地化解僵局,法官当即决定,走出法庭,邀请熟人情、懂法理的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进行联合调解。
法官再一次梳理案件全部证据,发现涉案合同中约定了“每三年递增10%租金”,但双方至今未履行该条约定,也未就该条款达成其他补充协议。
“这条款也许就是解决双方矛盾的突破口!”法官马上跟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再次讨论,并指导他们共同往这个调解方向努力。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涉案合同上均有你们双方签字确认,且你们双方均认可该合同,因此,合同中涉及每三年递增10%租金的条款对你们双方均有约束力!”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刚才提出的调解方案,你们双方可以协商递增后续租金,同时抹清2023年度的旧账,不再另外收取该旧账。一方面是继续实质履行合同,另一方面是促使双方长远利益最大化,希望你们能够认真考虑!”法官再次分析利弊。
“调解是这个案子最好的办法,不然你们都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现在的调解方案是基于双方利益商定的,合同本来就已经约定了租金递增款项,不能你认为条款对你不利就是无效的。”调解现场,人大代表向杨伯补充道。
“杨伯,大家乡里乡亲,你不配合处理好这次租金问题,损害了信誉,日后也很难再租到合适场地,希望你不要顾此失彼!”村委会主任也认真劝导杨伯。
同时,法官也替杨伯算了一笔“账”:“眼下正是肉鹅出售的旺季,如果因为诉讼,不仅损失当前已经投入的几十万元,长远收益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2024年1月,在法官、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的多方合力下,争议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不仅算清过往的“糊涂账”,还明确了剩余五年合同期限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日期,避免后续隐患。
调解后,杨伯如期支付了2024年第一笔租金,并收到了兴叔开具的正规发票。4000多只马冈鹅终于不用挪窝了!
延伸职能发司法建议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
如今马冈鹅已经被列入开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了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市场占有率约占全省70%,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国内外都享有美名。
守着好资源,带来好“钱景”。目前,马冈镇共有马冈鹅养殖场(户)350家,饲养母鹅50万只,年生产纯种马冈鹅苗600万对,肉鹅400万只。预计2026年产值将达到100亿元,带动当地就业,实现养殖户平均增收1万元,开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机遇和挑战并存,发展和瓶颈相伴。马冈鹅养殖产业虽然已具一定规模,但是一些发展中的瓶颈也亟待破解。
主审法官梳理了针对马冈鹅养殖行业中的常见纠纷,如口头承诺、现金交易、票据不齐、合同不规范、不注重品牌打造等问题,从“管”“学”“帮”三方面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管”,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纽带作用,重点加强马冈鹅优质种源保护,增强品牌影响力;“学”,提升养殖户法治意识,规范交易方式,避免经营风险;“帮”,协助个体经营户与当地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发挥头雁效应,营造品牌氛围。
“作为全国首个镇域行政区品牌,‘马冈优品’一直在开创、探索,法院能动履职,一体推进全链条司法保护,将为马冈鹅产业发展提供强劲司法动力。”马冈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梁穗生表示。
裁判解析
以“如我在诉”理念巧解租赁合同纠纷
就本案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2023年度的租金,被告辩解已支付,根据前述司法解释,被告应当承担已支付租金的举证责任。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争议焦点为2022年11月和2023年4月两张收据是用于支付2022年度租金还是2023年度的租金。原告在被告支付租金、出具上述两份收据时,明确写了款项的用途为“2022年租金”,且经调解人员对租金收据进行梳理和解释,被告对该两份收据款项用途为“2022年租金”并无异议,应视为双方已明确约定该两张收据所涉的款项用于支付2022年度的租金,且被告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推翻上述事实。因此,可以确认2022年11月和2023年4月两张收据系支付2022年度租金的证明,被告尚未支付2023年度的租金。根据举证责任和举证分配,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欠付租金,且由于被告逾期支付租金,属违约一方,对原告请求解除合同、腾退场地的请求也应依法予以支持。
一纸判决不仅使原告将存在长期收益损失,被告更面临当前的投入损失。但就本案的审理,人民法院从有利于案件实质解纷出发,坚持“如我在诉”理念,通过“法庭﹢”多元解纷机制——邀请熟情况、懂法理的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进行联合调解,最终原、被告同意抹清旧账,即原告同意免收被告2023年度的租金,且明确了余下合同期限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日期,避免后续隐患,实现双赢。
专家点评
善解涉农纠纷 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台山市斗山镇绿稻农场场长 陈奭荣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整体框架中。乡村振兴是历史命题也是时代课题,而乡村的全面振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本案能案结事了的背后,是法院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司法护农”,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乡村振兴的一次生动司法实践。
首先,面对形成诉讼的涉农案件,办案法官深入田间地头,邀请村委会干部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实时掌握涉诉农户的诉求,分析双方矛盾背后的真正症结,合力、妥善寻求解决办法。体现了法院以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点,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入手,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为其分析利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涉农纠纷止步于萌芽阶段。
其次,运用部门联动机制,围绕“源头预防、矛盾化解、权利保障”协同乡镇政府、村委会、人大代表三方基层解纷力量,积极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开展矛盾排查、调查取证、诉前及诉讼调解等各项工作,做到内外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及时化解,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最后,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自身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推进当中。分析涉农纠纷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针对马冈鹅养殖行业中暴露出的高发问题,向当地马冈鹅养殖户提出司法建议,引导养殖户规范交易方式、厘清承包合同乱象,规范承包合同签订。人民法院的能动履职不仅增强了农户的维权意识,还提升了农户对农业发展的信心,切实达到了案件办理、职能拓展、治理协同的有效统一,为乡村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法治环境。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人民法院应当发挥司法智慧参与乡村治理,扎根乡村前移司法服务,坚持涉农纠纷源头治理,加强诉前联动多元化解涉农纠纷,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何奎 李辛堂)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