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7:35:38 来源: sp20241216
党的二十大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出部署,并统一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创新本质和规律的深刻洞察,充分体现了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的鲜明导向和工作方法。要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一体改革,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
一、深刻认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对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更好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物质技术基础的重要保障。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难度最大的现代化,对物质技术基础的要求更高,必须创造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完成这一任务,关键是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新质效越高,生产力水平就越高,就越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14亿多人口实现共同富裕;就越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越能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就越能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更好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能够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有力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生产力大发展大跨越,走出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发展之路,以强大物质技术基础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二)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现实要求。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一些前沿领域开始进入并跑、领跑阶段。同时要看到,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适应我国科技事业新的历史方位、发展要求,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藩篱,应对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挑战,要求我们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走好走实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必将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动力,推动我国科技实力加快实现质的飞跃、系统提升,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牢牢掌握发展主动,引领我国从创新大国跃升为创新强国。
(三)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发挥人才优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我国有14亿多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达到2.5亿,理工科毕业生规模全球最大,研发人员总量世界第一。我国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人才优势是我国发展的重大优势,其中蕴含着无限的创新创业创造潜能。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将全面激发各领域各层次人才活力,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好把我国的教育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将为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更广阔空间,创造更宽松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持,让每个人在充分施展才能、成就事业理想中实现自我价值,实现自由全面发展。
(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是引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把握历史主动的必然选择。科技是国之利器,是牵动世界格局变动的重要力量。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创新活动的组织方式、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等面临深刻变革。围绕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这种竞争,既是力量投入的竞争,也是制度机制的竞争。我国正处于政治最稳定、经济最繁荣、创新最活跃的时期,完全有基础、有底气、有信心、有能力在浩荡浪潮中抓住机遇、勇立潮头。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顺应科学研究边界、研究范式、技术趋势等发展变化强化制度供给,促进增强科技创新的广度、深度、速度、精度,奋力在日趋激烈的创新竞争中抢占先机,在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格局的重塑中把握主动,在引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实现强国梦、复兴梦。
二、牢牢把握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内在要求
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动态过程,改革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从支持全面创新的各方面、全链条谋划推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一体发力。实践告诉我们,创新既需要市场机制推动,也需要政府前瞻布局、政策引导,是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共同培育形成的。世界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科技创新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要强化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决策指挥体系、组织运行机制、配套政策体系,在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市场是最好的孵化器、加速器、放大器,要用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善“政产学研”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发挥市场对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为各类技术提供丰富应用场景,让多条技术路线竞争成长,筛选出最具发展优势、最终脱颖而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二)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共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要“三位一体”推进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教育领域改革要突出教育的先导性功能,围绕成为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人才培养主阵地,推动教育理念、体系、制度、评价、治理等变革,以教育之强成就人才之强,赋能科技之强。科技领域改革要突出科技的战略性地位,围绕制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最紧迫的问题改革攻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激励机制,实现布局重大科研任务和发展高质量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机结合。人才领域改革要突出人才的根本性作用,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疏通人才引育用留的机制性梗阻,打造一支宏大的创新人才队伍,更好支撑教育发展、创新突破。
(三)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一体设计。我国已经是创新大国,日益走近世界科技前沿,迫切需要加强“从0到1”的原始创新,掌握更多原创性、变革性、颠覆性技术,还要注重“1+1>2”的集成创新,形成体系化竞争优势。基础研究是原始创新的源头,要在制度和政策上下功夫,有组织地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为创新发展提供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科学技术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我们既要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也要推动开放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要优化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审查规则和监管制度,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共同应对重大挑战,携手构建全球科技共同体。
(四)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贯通。创新链连接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的各环节,产业链连接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各环节,两者构成了四链基础架构;资金链和人才链提供金融活水和智力支持,共同服务于创新链和产业链。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科研和经济“两张皮”的痼疾,科技创新成果难以及时有效地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四链之间相对分割而不是相互融合。要系统梳理四链对接融合的堵点、卡点、断点,科学设计有利于各链条各环节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批应用牵引、供需匹配的四链深度融合载体和互联互通服务平台,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融共生的良好生态。
三、认真落实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的具体部署,要抓住关键重点,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教育更好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教育的生命线,构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要夯实基础教育这个根基,打牢学生的知识基础,培养学生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要做强高等教育这个龙头,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终身教育保障,推进数字化教育,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三是改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完善学生学习实践制度,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推进教育公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一是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快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科学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二是构建有利于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要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开辟新的认知疆域,孕育科学突破。三是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政策举措、工程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一体化的项目、基地、人才、资金配置机制,着力解决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要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金融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五是优化科技管理体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机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全链条体制机制,夯实创新发展的人才根基。一是悉心育才,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坚持走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为主的道路,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供给自主可控能力。二是倾心引才,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引才机制。坚持全球视野、世界一流水平,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千方百计引进顶尖人才,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要完善拴心留人机制,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们深度参与国家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三是精心用才,完善符合创新规律的人才管理机制。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要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科研人员待遇保障,推动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让人才潜心做研究、搞创新。要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
(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完善政策、健全法治,大力培育创新文化,持续构建有利于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培厚支持全面创新的沃土。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完善党管教育、党管科技、党管人才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广大人才胸怀祖国、服务人民,勤奋钻研、勇攀高峰。二是树立创新风尚。健全完善创新表彰奖励机制,形成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完善科普机制,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法治保障。完善创新领域法律法规,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强化对创新活动的监管,规范创新行为,保障创新权益,推动科技向善,促进创新更好增进民生福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31日 06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