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立法保障公共安全

发布时间:2024-11-14 15:30:28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西安12月7日电 (杨英琦)记者7日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30日,在该省今年5月起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已累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5.8万余家(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616项,整改率达96.31%。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许多新的安全风险不断凸显,不稳定风险增加、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亟须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表示,12月1日,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

图为位于陕西榆林的一处煤矿。冯剑 摄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共68条,明确了“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并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制度保障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具体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制度构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条例》在组织领导层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确定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层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处置机制,及时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修订的条例对隐患排查治理作出多项规定。据介绍,从今年5月份开始,陕西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省情实际,将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7个行业领域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行业领域扩展到16个,其中,一体推进企业、部门、地方党委政府3个层面20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16+20”实施方案。

  同时,陕西采取定期调度、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推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精准帮扶。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组建10个执法督查分队、107个执法督查小分队,联合不同行业领域专家,以异地交叉的方式,在全省开展6轮执法督查,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戒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惠建和表示,下一步,陕西将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着力在预防上下功夫、在整改上下功夫、在治本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