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42:34 来源: sp20241110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肩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努力以龙江一域之稳为国家全局之安作出积极贡献。
做实常观大势、常思大局,深刻认识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际政治纷争和军事冲突多点爆发,国内反分裂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云谲波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使我国安全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大,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也不断加大。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东北边疆省份,与俄罗斯有漫长的边境线,在我国对俄开放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也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特别是,冰雪旅游火爆出圈,全国人民对龙江的关注度和期待值持续上升,如何巩固这一良好态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短期流量”转化为“持久能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政法机关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当前,各种矛盾风险挑战源、各类矛盾风险挑战点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一些矛盾和风险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机关。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政法机关的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也是检察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对标对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的需要,对标对表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对标对表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检察机关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还需加强,融入国家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还不够,特别是针对冰雪旅游火热、经贸活动活跃,人流、物流大幅增加等带来的社会治安、道路安全、网络治理领域风险隐患,检察机关提出的针对性应对措施还不够多;比如,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方面发力还不足,推动政法机关在业务考核、非羁押监管方面形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力、深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整体联动效果方面办法还不够多、措施也还不够有力;比如,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一些案件实体处理结果虽然是公正的,但办案过程的“观感”不好,忽视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有的检察机关对程序性、瑕疵性、浅表性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多,对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关注和研究不够;比如,对一些刑民交叉、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在客观上较难区分,公检法机关在执法标准和尺度把握上存在差异,办案中容易出现分歧、争议的情况,检察机关审前过滤作用发挥还不足,积极促进司法机关统一执法理念和出罪入罪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敏感的时间节点多,作为政法领导干部,我们要高度警惕随时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政治安全风险、经济金融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重大风险,时刻牢记通过办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是政法机关的政治任务和基本职责,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既要把以案件形式进入政法机关的风险有力化解掉,还要防范案件中隐藏的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更要着力避免因为办案不当制造新的风险。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久战
一是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抓手。加强法治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途径,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从加强法治建设的四个维度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部署:“坚持先立后破,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坚持惩防并举,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坚持宽严相济,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标本兼治,善于通过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自觉围绕当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面临的突出风险,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将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举措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要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为大局服务;要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人民司法;要坚持客观公正,践行为法治担当。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努力寻求公平正义“最大公约数”。
二是把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效途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检察机关既要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守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执法司法防线,在推进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在推动一体化综合能动履职上下功夫,在深化监督效能上求突破,在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上见实效。
三是把实现源头防范、诉源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导向。新时代新征程,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必须时刻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进入政法机关,案件办得好,就是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案件办得不好,就可能传导风险、积累风险,甚至制造风险。检察机关在执法司法办案中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扎实做好讲政治与讲法治、治罪与治理、提升质量与提升数量、依法开展监督与勇于接受监督的四个有机结合,一方面,我们坚持与其他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与省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同堂培训机制,与省司法厅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凝聚司法共识,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我们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效能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今后,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叫响做实“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为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奠定坚实的政治根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在服务大局中与时俱进深化法律监督理念创新,不断回答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政治与法治的内在联系,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既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检察业务工作,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从制度建设、能力提升、作风保障等方面完善工作措施,通过同堂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案例研讨、案例培育、优化检察人员管理和检察业务管理等措施,切实提升检察人员法治思维及释法促和、定分止争能力,促进将“三个善于”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二是在主责主业中推进检察工作体系现代化。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各领域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和不断交织的背景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相互配合是必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一体抓好“六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落地落实,按照这一“路线图”,不断优化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着力构建刑事检察“三个体系”,提升民事检察自身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检察履职,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提升检察侦查办案力度和质效。
三是在深化改革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机制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实现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是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的必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要着眼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效能,全省检察机关要不断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打通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以机制现代化促进履职高质效。要着眼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坚持寓监督于协作、融制约于配合,强化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结合实际加强探索,推动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等,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大合力。要着眼优化内部履职机制。敢用善用、用准用好法律明确赋予的补充侦查、调查核实等职权及抗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现代科技应用与传统监督方式有机结合,更好赋能法律监督。要着眼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树牢“一盘棋”意识,上下一体整合力量,探索打破业务“壁垒”,突破数据“烟囱”。要着眼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部署要求,牢牢牵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业务管理,健全权责清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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