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调解书破解三起“案中案”

发布时间:2024-11-24 15:20:15 来源: sp20241124

“兴隆法官,感谢你用心办案,消除了我们亲人之间的隔阂,让我们重拾险些破碎的亲情……”电话那头,小美的话还没说完,她的堂兄小帅就“抢”过手机,也不停地道谢。

一纸调解书破解三起“案中案”,反目至亲“红脸”变“和颜”,这让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郑兴隆倍感欣慰。

小美和小帅乃是“奇亲”,二人的父亲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二人的母亲王甲、王乙也是亲姐妹。几十年来,两家人亲如一家。在父辈的熏陶下,二人还携手成立了栗子公司。创业路上,兄妹俩相互扶持,感情一直很好。未曾料想,他们却因为股权转让而对簿公堂。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当年7月,小帅和小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小帅用3000万元收购小美持有的栗子公司全部股权,腰果企业(小帅父亲任法定代表人)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日,小帅、小美、王甲、王乙、栗子公司、腰果企业签订了结算合同,明确了订约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签订后,小美配合小帅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小帅认为小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故而拒不支付股权收购款。矛盾激化后,小美起诉至九龙坡区法院,请求判令小帅支付股权收购款并赔偿违约金,腰果企业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她违约在先,还恶人先告状!”得知自己被起诉后,小帅的情绪十分激动,以小美违约导致合同效力存在严重瑕疵为由,也把一纸诉状递到了九龙坡区法院,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堂兄妹反目,父辈也随之成仇。一气之下,王甲、栗子公司、腰果企业以小美、王乙虚构债权转让为由,诉请九龙坡区法院撤销结算合同。双方剑拔弩张,诉讼中,二被告提起反诉,以三原告恶意诉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结算合同。

多重矛盾相互交织,两家的关系也滑向了最低谷。

“两家人经济往来很复杂,债权债务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如果就案办案,只会让矛盾持续积压。”郑兴隆坚定地认为,后两案起因于前案,“矛盾始于斯,当止于斯。”

他反复翻阅厚厚的卷宗,并与关联两案的承办法官进行全盘研判,认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我这个案子,双方都认为是对方先违约,而根据已有证据,违约责任的认定并非难事,要不咱从这儿打开突破口?”

找到“线头”后,郑兴隆便顺着往下捋。“三个案子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背后是两个家庭的利益角逐和纠纷博弈。”郑兴隆表示,作为一名法官,必须以平等之心对待双方当事人,以法之名定分止争,但两家的关系十分特殊,一纸判决或许能打开“法结”,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为此,郑兴隆在每一个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他抓住双方争议焦点,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一开始,双方横眉冷对互不相让,几次调解都失败了”。

然而,郑兴隆并不气馁。“你们的问题不难认定,关联案件也在有序办理中,一纸判决虽然能在法律层面上做到定分止争,但只会让你们破裂的亲情更加撕裂。何况,诉讼缠斗只会徒增成本,你们都是优秀的企业家,继续耗下去对你们都无益……”

郑兴隆为双方算明白亲情账、时间账、成本账,以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弥合分歧,引导双方放眼长远理性思考。郑兴隆的良苦用心,逐渐打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帅一次性支付欠付的股权收购款,小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的成功调解,彻底化解了双方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全部诉讼纠纷,彻底清理了结了关联诉讼各方当事人间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为后两案妥善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一案判决后当事人服判息诉,另一案的当事人也自愿撤回了本诉和反诉。至此,三起“案中案”因一纸调解书一并画上了“休止符”。

“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在日记本的扉页上,郑兴隆郑重地写下了这些字。在日常办案中,他也始终躬身力行、笃行不怠。“只要站稳人民立场,就能想透问题、正确决策、干好事业。‘如我在诉’,无往而不胜。”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