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4-12-21 08:47:50 来源: sp2024122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提出“六个坚持”的原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需要不断深化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增强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需要正确判断形势,准确把握改革面临的时与势、危与机、有利与不利,为改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需要顺应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举旗定向、谋篇布局,明确改革目标任务、优先序、时间表、路线图;需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顽强的意志品质,铲除顽瘴痼疾,打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破除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需要广泛凝心聚力,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舆论氛围、政治生态和外部环境。所有这些,一刻也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都要由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号令。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领导责任,紧密结合实际,谋划好、推动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抓好重大改革举措的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改革,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要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也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民,改革的动力源自人民,改革的成效要由人民来评判。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根本目的,改革就能牢牢占据道义制高点,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和支持。充分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汇聚蕴藏在人民之中的无穷智慧,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改革就能拥有最广泛、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让人民来评判,改革的靶向就会更加精准,改革的成效就会更加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根据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设置改革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中寻求改革的金点子、妙法子,使全面深化改革成为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普遍受益的过程。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改革始终。改革决策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真诚倾听人民心声,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使改革举措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人民愿望。要加大惠民利民改革力度,谋划好、落实好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托幼养老、生态环保等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精神,推动形成亿万群众满腔热忱投身改革、万众一心支持改革、齐心协力推动改革的生动局面。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开拓创新,用新思路新办法探索解决新领域新实践遇到的新问题,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三、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历史发展有着内在规律,其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把握历史规律越深刻越全面,前进方向就会越明确越坚定,开辟未来的历史主动精神就会越强烈越持久。守正就是要坚守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正确道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创新就是要以一往无前的胆魄和勇气变革现实、扫除障碍,沿着历史前进的逻辑前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探索成功开辟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揭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一以贯之、始终坚持、不可偏废的。同时,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前进道路上必然充满艰辛、充满未知、充满风险挑战,必须在除旧布新、开拓创新中破浪前行,进一步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使中国式现代化特色更特、优势更优、前景更加美好。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不动摇,坚持贯通和体现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不偏离,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不放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迷失。要始终保持改革的锐气,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突出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该改的、能改的坚决改、改到位,不绕道、不退缩、不回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始终生机勃勃。

  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凝结着党领导人民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承载着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目标、政治纲领、战略战术,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这一先进制度并不是一经建立就成熟定型、尽善尽美的,而是需要在不断改革中日益巩固、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线突出出来,就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效能。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对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等根本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对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重要制度,要加大创新力度。要遵循制度建设规律,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刚性约束,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法治是国家治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是一个通过革故鼎新增活力、添动力、聚合力的过程,需要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有序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法治和改革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相互促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有效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以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成效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要考虑法律依据,需要制定新法的,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推动制定相关法律,特别是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获得授权;现有法律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及时推动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防止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要注重运用法治威力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使之成为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把法治信仰、法治权威、法治效用贯穿和体现到改革的全部实践中。

  六、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是相互作用的系统。用全面系统的、普遍联系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认识世界、分析和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互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深度融合,各种社会矛盾深度交织,更加需要我们用系统观念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联度高、协同性强,许多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既不能单打独斗、单兵突进,也不能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善于运用系统思维、系统方法,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相统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系统谋划推进改革,不断增强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全会《决定》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全篇贯彻着系统观念,落实好全会重大部署也必须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事关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要从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中找准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发力点,促进这些重大关系更加平衡协调,更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制定每一项具体举措,都要有全局观、整体观,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切实做到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防止顾此失彼甚至相互掣肘。要把握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既不能急躁冒进、随意抢跑,也不能消极等待、错失良机,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让每一项改革举措都释放出最大效应。(来源:《求是》 作者:田培炎)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