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9 16:11:04 来源: sp20241209
中新网 5月11日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1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北京市本年度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积极推进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通知
京建发〔2024〕16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编制了《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推动各项计划任务完成,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始终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安居,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平稳有序供应住房用地。保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稳定,本年度计划安排各类住房用地1060公顷。加强规划引领,深化空间结构布局,土地供应向重点功能区、轨道站点周边、南部地区等重点发展空间倾斜,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其中,计划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入库300公顷,坚持以需定供,通过“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保障供地结构均衡、节奏平稳,提升供地效能。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460公顷,其中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200公顷,积极引导保障性住房用地向重点功能区、轨道站点周边布局,明确地块清单,加快供地进度,有力支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二、持续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加大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备案家庭保障率,2023年底前备案的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研究出台公租房家庭准入退出标准,逐步完善后期监督管理体系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引导家庭通过领取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主体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夯实各区主体责任,采取新建、改建、改造、转化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设计,构建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格局。发挥专家评审机制作用,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规划布局、户型设计等方面的指导。本年度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积极推进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
三、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本年度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约600万平方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管理,保障商品住房项目平稳有序开工建设和上市销售。按照“一片区一方案”,开展完善在售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行动。各区制定新供地项目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及时交用。建立住房项目全过程、全方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住房销售管理从审批监管向信息服务转变。强化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多更好地满足“一老一小”家庭、职住平衡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针对“12345”市民热线反映集中的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实施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规范个人转租等政策,维护租房群众合法权益。紧扣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租房需求,增加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支持长租公寓行业规范发展,加大“一张床、一间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供给力度。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公寓运营单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打造品牌社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图,方便群众获取房源信息。组织开展年度“返工季”“毕业季”惠民租房主题活动,让群众“租得到”“租得稳”“租得暖”。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主体备案、合同备案和资金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创建“无群租小区”。
五、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出清存量项目风险,实现应交付尽交付。持续开展对预售项目工程建设、销售、资金运行、社会舆情等信息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风险新增。修订并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确保预售资金安全使用和项目正常建设。持续推进现房销售。不断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白名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六、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总结推广本市在绿色建筑行动、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推行交付样板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扩展建造高品质住房试点,支持建筑师精心设计全龄友好住房和住区,鼓励企业研发好产品、好材料、好设备,合力建造群众需要的高品质住房。开展保障性住房居住品质调查,提炼“好房子”基本要素和关键指标,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好房子”建设实施意见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督促房地产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和服务。加强住房工程质量管理,持续整治住房质量多发问题,进一步落实新建住房预验房、分户验收制度,从源头开展对墙体渗漏、隔音差、地面空鼓、墙皮脱落、货不对板等质量通病的治理,让群众安心入住。
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危旧楼房改建。按照“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全市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全力推动完成本年度改造任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200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积极推动完善类改造,协调开展提升类改造,积极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老旧小区改造改出新模式、新机制、新面貌。加强党建引领,引导多元共治,强化社区治理,同步建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打造整洁、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持续完善“加梯地图”,努力打造更优服务平台。启动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不断扩大危旧楼房改建政策覆盖范围。
八、抓好物业管理“关键小事”。夯实智慧物业、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等物业管理基础,深化专维资金、行业规范、综合监管等方面改革,推出人民群众看得见、有感受的“4个100”品牌,建成100个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选树100个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示范企业,推出100个规范运行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标杆,评选出100名“最美物业人”。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围绕“每月一题”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解决物业管理痛点难点问题;按季度对诉求前100小区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滚动治理;健全完善“治理类”小区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属地开展主动治理。支持各区、各街道(乡镇)因地制宜创新试点,努力打造物业管理的首都标杆、全国示范。切实发挥行业党委与行业协会作用,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