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49:06 来源: sp20241110
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在江津区塘河镇开展了一次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暨法治宣传活动,以司法“利剑”守护山水“画卷”。
来自四川省合江县的张某甲与张某乙,于2023年2月至3月期间在塘河梨溪子水域多次使用电捕鱼设备非法捕捞牟利。2023年3月17日,二人携带电捕鱼设备到上述水域非法捕捞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据查,二人在禁渔区、水生生物主要繁育期内多次实施非法捕捞,渔获量较大,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水生态环境和野生鱼类资源。
庭审现场,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审查相关证据,并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同时,法官还对二被告人进行了严肃的现场教育,告诫被告人要遵纪守法、保护自然环境。
审判结束后,法官带领审判团队走进塘河古镇就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当地居民和游客介绍非法捕捞所造成的危害,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大家以本案为戒,自觉守护这斑驳古镇的清清绿水。(记者 刘洋 通讯员 朱 锐 吴京烝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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