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立法规范网络销售种子行为 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2024-12-15 07:58:30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南昌2月28日电 (朱莹)记者28日从《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规范网络销售种子行为,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

图为2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新闻发布会。王兆清 摄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朝辉介绍,《条例》分为八章,共五十一条,内容包括突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着力提升育种创新水平、加强良种繁育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种业科技、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等。

  强化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方面,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副主任委员陈金印介绍,江西农作物种质资源丰富,有世界上分布最北的东乡野生稻,该省建立了江西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目前已收集各类农作物资源共5.5万份。《条例》明确要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保护监测、鉴定评价和创制应用工作。

  强化市场监管方面,《条例》新增对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经营农作物种子等新业态的监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规定了引种品种标准,明确引种备案品种存在不宜推广、种植情形的予以公告提示,以规避引种风险,防止农作物品种的同质化。

  此外,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江西全省种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江西种业好“丰”景。江西省农科院利用东乡野生稻资源培育的“赣菌稻1号”,为国内首个审定携带有丛枝菌根高效共生基因的水稻新品种,在减少用肥25%的条件下实现增产8%;2023年晚稻品种审定优质率达到94%、居全国前列。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芯片”。孙朝辉表示,下一步,该省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决策部署,为奋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篇章贡献“赣种强芯”力量。(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