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3:28:19 来源: sp20241114
本报西宁8月18日电(记者万玛加、王雯静)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消息,青海省禁捕育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推进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渔工作十条措施》,从优化禁捕长效机制、加强督促考核落实、持续禁捕执法监管、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消除非法捕捞隐患、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加强资源调查监测、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工作措施,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渔落地落实,促进长江青海段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修复。
措施明确了青海全省沿江各地政府主体责任,着力推动优化完善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作机制。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联合调研、专项调度等方式,对沿江禁捕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对非法捕捞频发、执法监管不力、隐患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和联合挂牌整治,持续保持禁渔工作高压严管态势。
措施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间禁捕执法合作,建立健全举报信息平台互通、执法资源共享、案件移交顺畅的长效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非法渔获物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将开展重点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技术研究,鱼类科学增殖放流,水域开发利用规范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青海长江段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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