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宣言(摘要)

发布时间:2024-11-24 10:13:50 来源: sp20241124

  新华社阿斯塔纳7月4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宣言(摘要)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24年7月4日在阿斯塔纳市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宣言。摘要如下:

  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正经历重大演变。国际体系正朝着更加公正和多极化方向发展,为各国发展和开展平等互利国际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与此同时,强权政治抬头,践踏国际法准则的行径愈演愈烈,地缘政治对抗和冲突加剧,全球和上合组织地区稳定面临更多风险。

  成员国认为,上合组织应在推动巩固全面和平、安全与稳定,构建民主、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此,成员国通过《上合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并建议国际社会共同参与。

  成员国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强调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原则是国际关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各方重申应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分歧和争端。

  成员国不参与做出任何干涉内政及违反国际法的决定。

  成员国重申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成员国重申坚持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文化文明多样性、平等互利合作为基础,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体系。

  成员国根据《上合组织宪章》原则和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上海精神”,反对以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和挑战。

  成员国重申,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限制地加强全球反导系统将危害国际安全与稳定,认为以牺牲别国安全为代价谋求自身安全不可接受。

  成员国愿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安全合作、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共同构建一个和平、安全、繁荣、清洁的世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成员国将采取措施,防止在本国领土发生任何违反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行为。

  成员国重申将继续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成员国对巴以冲突加剧深表担忧,强烈谴责造成众多平民伤亡和加沙地带人道主义灾难的行径;强调必须确保尽快实现全面和可持续停火,并为人道主义援助进入提供便利,加大努力以便让地区居民享有和平、稳定和安全;指出确保中东和平稳定的唯一可能途径是全面和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

  成员国将继续推进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其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效率,并为此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25年至2027年合作纲要》。

  成员国将继续采取旨在加强上合组织反恐合作的联合行动,包括举行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和联合反恐军演,以及通过地区反恐怖机构对地区局势开展常态化监控。

  成员国重申,愿继续加强成员国司法部门法治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在立法、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普法、信息化等领域交流经验和开展合作。

  成员国恪守《联合国宪章》原则,重申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性和相互关联性,强调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义务,反对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反对以保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帮助阿富汗成为独立、中立、和平的国家,远离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支持国际社会为阿富汗实现和平、发展所作努力;重申组建一个真正包容并吸收阿富汗社会各族裔、各政治派别代表广泛参与的政府,是实现阿富汗持久和平与稳定的唯一途径。

  成员国认为,批准《2024-2029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是应对全球毒品威胁、建设无毒社会的重要步骤之一。成员国支持定期举行“蛛网”禁毒行动、“无毒世界”禁毒预防行动和其他活动。

  成员国认为,继续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至关重要,根据联合国安理会2015年7月20日通过的第2231号决议呼吁各方严格履行自身义务,确保协议完整有效执行。

  作为1968年7月1日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张恪守该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动落实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推进核裁军进程,促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

  成员国支持防止外空武器化,认为严格遵循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法律体系至关重要,强调有必要签署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文书,提高透明度,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提供有力保障。

  成员国指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具有重要作用,主张恪守该公约并通过含有有效核查机制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议定书,反对建立任何与公约功能重复的机制。

  成员国认为,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是执法安全合作的关键领域之一,支持进一步加强应对犯罪威胁和挑战的国际法律基础,承认联合国在这一进程中的中心协调作用,以及包括上合组织在内的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重要贡献。

  成员国强调联合国在应对信息威胁方面的关键性作用,主张在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基础上建立安全的信息空间。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地区在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并将继续维护和巩固以国际公认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保障公平市场准入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成员国反对保护主义行为,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阻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单边制裁和贸易限制。

  成员国支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合作,增进上合组织地区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认为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和有关国家通过的《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相关机制、公共平台和合作平台潜力至关重要。

  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所做工作以及在实施联合项目方面开展的合作。

  成员国重申,将致力于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致力于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消除贸易壁垒,就贸易便利化问题形成共同立场。

  成员国重申,将继续加强农业和粮食安全领域合作,维护粮食安全,继续发挥包括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在内的多边平台作用,推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成员国认为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对于拓展和促进地区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愿致力于弥合彼此数字发展鸿沟并强调,应通过对接各国数字经济发展计划等方式共同应对相关挑战。

  成员国强调,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互利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愿支持发展数字技术,利用数字转型机遇,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字金融普及。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有关成员国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强调,为充分挖掘本组织投资潜力,有必要做好项目融资保障,并将继续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进行磋商。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深化能源安全领域合作。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实业家委员会和青年企业家对挖掘本组织经济潜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成员国重申,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地方合作具有重要特殊意义。

  成员国指出,上合组织人文合作蓬勃发展,支持扩大文化和艺术领域合作,传承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和原住民语言文化,并视其为促进和平、合作、繁荣、和谐的重要方面。

  成员国愿深化旅游领域互利合作,包括乡村旅游、美食旅游、医疗旅游和生态旅游,利用现代技术发展旅游基础设施,扩大成员国间往来游客规模。

  成员国认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为2024年至2025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有利于挖掘本地区旅游合作潜力,进一步加强文化合作。

  成员国指出,进一步深化本组织教育领域合作,扩大校际交流,研讨先进经验,加强数字教育,使用创新教育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各方支持继续完善上合组织大学工作,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成立“上合组织数字教育联盟”的倡议。

  成员国指出,本组织成员国间科技领域合作符合全球技术发展的共同利益,愿在本组织框架内实施多边联合科研创新项目。

  成员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愿在该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做好风险防范,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控性、可靠性、可信性、公正性,确保人工智能造福全人类。

  成员国商定将2025年宣布为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

  成员国指出,要加强环保领域合作,确保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扩大在技术转移和资源配置特别是满足发展中国家需求方面的合作,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此,成员国欢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环保合作协定》。

  成员国积极评价上合组织紧急救灾领域合作,成员国愿在紧急情况预警和应对、消除灾害后果、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强交流互鉴与合作。

  成员国一致认为,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并将其作为保障民众健康和卫生防疫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成员国欢迎上合组织秘书处(北京)和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塔什干)成立20周年,高度评价两机构为推动成员国各领域合作,保障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所做工作。

  成员国强调白俄罗斯共和国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具有历史性意义。

  成员国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23年至2024年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取得的成果。

  下一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一次会议将于202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