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 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发布时间:2024-12-24 03:26:23 来源: sp20241224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受国务院委托,6月25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2023年中央决算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中央预算及相关决议,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蓝佛安说。

  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有所增加

  报告显示,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66.7亿元,为预算的99.4%,比2022年增长4.9%。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5.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9%,增长6.4%。

  202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72亿元,比2022年增加10.48亿元,主要是对外交往、公务活动逐步恢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7.0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84亿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59亿元。2023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整体上仍低于疫情前水平,比2019年决算数少10.02亿元。

  2023年,全国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6570.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015.66亿元、专项债券39554.9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36767.34亿元,支付利息12288.33亿元。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07370.29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1674.3亿元以内。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2023年,财政部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组合使用赤字、税费、专项债、国债等政策工具,强化与货币、产业、科技、社会等政策协同。

  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科技创新等,分批次延续优化70余项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8万亿元,重点向经济大省特别是制造业集中地区倾斜,累计支持项目建设超过3.5万个。

  2023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866.5亿元、同比增长6.6%。引导制造业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累计带动培育1.2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10.3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3.33万亿元、同比增长8.1%。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1244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89元、640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3.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提高“一老一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6600多万纳税人受益;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总体提高5.7%,惠及835万人。

  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2023年以来,财政部把加强财政管理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标准,严控论坛展会等活动支出,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严格新增资产配置。

  为扎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财政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内,安排一定规模再融资政府债券,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缓释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同时,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公开一批问责典型案例。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全国范围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代理记账行业治理整顿,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公开通报、形成震慑。推动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等。

  “2023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蓝佛安表示,下一步,将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推动发展转方式增动能提质量,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