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9:30:34 来源: sp20241125
据2月18日上游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在广东深圳游玩期间玩累了,在地铁里休息,待了3个多小时,结果缴了15元罚款才出去。此事随即引发网友热议。对此,深圳地铁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这不是罚款。在地铁内超过210分钟即3.5个小时,会被征收15元的超时服务费。除此之外,乘客还要缴纳当次车程费用。”
其实,除深圳外,不少城市的地铁都会根据其线路情况设定乘车时限。如广州地铁的乘车时限是270分钟,北京是4个小时,深圳是210分钟,一旦乘客单次乘车在付费区停留超时,大都需要在缴交当次车程费用的基础上按单程最高票价缴交超时车费。不少人对此并不了解,也有人质疑如此规定不合理。
现实中,反复乘坐地铁、在地铁逗留较长时间等情况确实可能发生,比如,多人合作送货,乘坐地铁的人从城市这头到那头运货,不出站把东西送给接站的人;可能有人在地铁内发传单或乞讨,还可能有人闲来无事,乘坐地铁消磨时光,等等。不难看出,这些情况大多会挤占地铁有限的运力资源,也可能损害其他乘客的权益,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秩序。
所以,地铁设置超时时限,有一定合理性,但还有可完善之处。比如,有的地铁线路较长,全程乘坐花费时间较多,如果超时时限设置得较短,就可能让一些乘客疲于应付,诸如不熟悉线路、不小心坐错方向等,都可能导致乘车超过时限。
同时,应注意到不少乘客对超时时限并不知情。这提示有关方面,应加大对相关乘车规则的宣传力度,充分满足乘客的知情权,如在进站口等醒目位置张贴相关规定,通过站内广播对相关规定进行播报等,进而有效避免乘客无意的超时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在此基础上,超时费才能“取之有道”。
进一步说,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地铁的精细化管理其实不仅局限于超时时限。近年来,地铁是否禁食、如何禁食等问题频频引发争议,这些争议对地铁管理甚至是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既维护好公共秩序等公共利益,又充分尊重乘客的尊严与权利,城市公共交通才能更健康有序地发展,乘客才能收获更好的乘车体验。(工人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