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5:27:59 来源: sp20241118
本报讯 “我的后续治疗费用有保障了!没想到司法鉴定和诉前调解连着来,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赔偿款,太谢谢你们了。”近日,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当事人付先生收到赔偿款后,对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司法技术团队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付先生为某公司雇员。2022年12月12日,付先生在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多处骨折、神经损伤,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后,付先生多次与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未果,遂于今年10月诉至法院。
调解员收到该案后,仔细理清双方矛盾焦点,积极组织双方诉前调解。据了解,公司为付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险,保险公司同意在合理损失范围内理赔,争议焦点是伤者的伤残等级认定。
鉴于伤者还需要后续治疗,司法技术团队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并依照鉴定程序的规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无需立案,即可在诉前阶段通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包括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等事项的鉴定工作。
在双方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充分了解了鉴定意见、法律规定等事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据介绍,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这是魏都区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新举措。
司法技术团队负责人表示,“诉前调解+司法鉴定前置”工作机制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使当事人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能够确定伤残等级等内容,对自身的诉求合理预判,从而有效提高诉前调解的成功率,不仅可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诉累,还能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审理周期。同时避免了案件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后,因鉴定或重新鉴定导致审限延长。 (张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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