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广告无孔不入,就像“牛皮癣”

发布时间:2024-11-26 00:21:24 来源: sp20241126

  宣称“低利率无门槛” 老是弹窗关不掉

  网贷广告无孔不入,就像“牛皮癣”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您有一笔现金可提现到银行卡,白用30天。”

  北京市朝阳区一企业员工蔡某近日打开一款购物App准备下单一件商品,支付页面突然弹出这样一行字。她以为是支付返利活动,点击后却发现是某网贷平台的广告。对方所说的“白用”,就是借钱,通过填写自己的信息,对方做贷款评估后发放贷款。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当下网贷广告几乎无处不在。线下,地铁里、电梯内到处张贴着各类网贷平台的广告;线上,各种App都可能内嵌网贷广告,比如美颜软件、充电软件、天气预报软件等;还有一些平台,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会主动跳转、引导、默认勾选进行分期贷款的选项,或是在突出位置显示借款端口。如果想关掉这些广告,有时还难以找到关闭键。

  这些网贷广告既包括正规网贷机构的宣传,也不乏一些无资质网贷中介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贷款,其中存在一些不符合监管要求、不切实际的“离谱”广告:宣传年利率36%、远高于法定最高年利率的贷款;放言称“你不还钱,就算了,当作福利送你了”;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平台打贷款广告等。

  受访专家指出,一些不良网贷机构在广告中突出网贷的便利性、低利率,通过带有倾向性的语言或虚假陈述诱导消费者,让一些缺乏金融知识的年轻人掉以轻心,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和安宁权;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贷广告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网贷广告的日常监测和检查。平台应该加强对网贷广告的审核,压实责任;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如需贷款,则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

  网贷广告不断弹窗

  利率高与宣传不符

  “轻松到账,额度高,尽快还款可免息。”天津市民林某在浏览网页时,页面突然跳出弹窗,内容显示为一则网贷广告。

  考虑到自己还有外债没还清,如果真能如广告所说,额度高、可免息、轻轻松松贷到款,那就能解自己的燃眉之急,还款压力也不会太大,林某便根据页面提示,在网页上登记了身份信息。

  很快,就有客服人员添加了林某的联系方式,指导其下载某贷款App。完成贷款申请步骤后,对方称林某的“银行卡流水”不够,需要再刷2万元的流水才能下款。林某信以为真,按要求给对方转了2万元,结果对方随即将其拉黑。林某这才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

  对于林某的遭遇,不少人深有同感。记者随机采访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多名消费者,他们对于网贷广告的吐槽近乎一致:打开打车类App,突然跳出的是金融广告;看看旅游类App,显示的也是网贷广告;想要看个视频,也是让人贷款;手机里三四十个App,打开后多数能看到网贷广告的身影……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外卖、短视频等App中,有不少广告都会引流至网贷类机构。这些广告以“开通减免费用”“零手续费”等为诱饵,吸引用户填写个人信息。

  在某生活服务App,记者发现每次点开时都会出现金融服务的弹窗,点进弹窗,页面滚动着“恭喜××成功借款14.6万元,仅用46秒完成放款”等他人借款成功的案例。页面上提示“最高可借额度20万元,年利率7.2%起,最快30秒放款”。除此以外,整个页面上还有各种车贷、房抵贷、小微贷等广告,都标注着较高的额度,却没有显示明确的年利率。

  记者点击“立即借钱”,系统提示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在输入本人身份信息后,跳转的页面显示“预估可借198000元,以实际审批为准”。记者选择申请后,会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审核通过后出现“可借款31000元”。

  记者点击取消,该页面并未直接关闭,而是弹出“可选择另一款借钱服务”。记者选择继续借款发现,还款分为“按期还”和“灵活还”。“按期还”中标明“提前结清需支付未还本金4%的违约金”,这在前期的广告中未曾提及。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的借款应用都会先让用户感受到在此处借款的利率非常低,但实际的还款计划与之前的宣传完全不一样。

  在某短视频平台,记者注意到,经常有“××优品”App的广告,宣称贷款“低利率、秒到账”。

  记者点击广告进入该App的下载页面,根据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后,系统立即弹出一则名为“××钱包”的广告。这条广告显示“门槛低,放款快,分期还,最高可借额度50000元”。记者输入身份信息点击“登录拿钱”后,系统又弹出“马上实名,限时领取2期免息券,息费最高减免1000元”的信息。

  “××优品”App主要售卖各类商品。记者随机点开一件商品,发现购买页面显示的都是“分期购买”,没有正常付款购买方式,且页面还会主动推荐选择分期的类型。记者勾选了一款原价7999元的商品,选择分期付款方式“分12期,每期为1个月”,很快系统便推送了分期明细:总共还款金额为9640.36元,每期还款803.36元。这就意味着,这款商品分期付款的年利率约20.52%。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根据最新的数据,合法的年利率被设定为15.4%。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优品”App的经营内容发现,其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未涉及小额贷款等金融类服务。

  到处是广告难关掉

  随意收集用户信息

  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吐槽称,无孔不入、关又关不掉的网贷广告推送让他们甚是烦恼。

  天津市民韩先生前不久在某商场借用了一个充电宝,点击借用后立即弹出充电福利页面,显示“可以领取支付优惠,最高20元”,并附有“ok”和“领取”两个按钮,不论点击哪个按钮都会弹出一个写有“即将前往‘有款××’小程序”的对话框。韩先生试图关闭该页面,却没有找到网贷平台的“关闭”按钮,即使点击页面空白处,也会弹出该对话框。

  “用个充电宝也遇到网贷广告,关也关不掉。网贷广告无孔不入,就像‘牛皮癣’,让人心烦意乱。”韩先生抱怨说。

  记者浏览某社交平台时,也时常刷到“急用钱,用××”等网贷广告,关闭键通常很难找到。如果不小心点进去,系统就会提示先绑定手机号登录,然后弹出“恭喜您,获得借款福利,20000元免息”。

  记者选择“立即使用”后,页面上方显示“完成申请流程,最高可获20万元额度”,并提醒记者填写身份证等信息,再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需要填写学历、工作资料、月收入、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经过一系列操作,记者申请了4000元额度。

  在这一系列操作中,记者并未授权个人信息使用,也未选择借款,系统也承诺“个人信息仅用于核验身份,会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但填写信息后记者经常接到询问是否需要借款的信息:“您好,我是××金融的工作人员,您目前有20万元的免费申请额度,仅需下载App即可立即到账”“您好,我们客服这边看到您申请到4000元的额度,但还没有参与借款,请问是额度不够吗?我们这边帮您申请到了6万元的额度福利,秒到账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燕红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频繁发送推销电话和弹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平台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这类侵权行为不仅扰乱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导致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

  “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平台作为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在其平台上发布广告时,应当首先获取并审查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还应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初步的审查,否则,则有可能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发布虚假广告而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说。

  加强网贷信息管理

  提升网贷准入门槛

  “看到是大平台上的网贷广告,利息也不高,我就填写资料试了一下,没想到被强制下款,还不允许我一次性还清。”

  “付款10元就可以减9.9元,我就办了这个贷款,之前也稀里糊涂地办过一些网络贷款,后来征信上显示我有好几家贷款公司的贷款,但是我没有办过这么多啊。”

  “贷款广告说利息很低,我以为还款就是本金+利息,谁知贷款还要还担保费、保险费和服务费,而且都是在我点的时候强制勾选的。”

  ……

  面对记者的采访,不少借了网贷的年轻人都表示,没有经受住网贷广告的低息诱惑,觉得按时还款不成问题,而且借款环节简单,根本不给用户考虑的机会,又没有风险提示,没想到还款压力那么大、负债越来越多。

  在陈燕红看来,一些网贷广告通过夸大“低利率”“无门槛”等诱导性语言吸引用户,但实际贷款条件与广告宣传严重不符。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真实性的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些网贷广告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法律问题,其在突出便利性的同时,对贷款的实际利率、还款期限、手续费等关键信息只字未提,或进行模糊处理,导致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高额利息和费用。”陈燕红说。

  受访专家指出,面对各种极具诱导性的网贷广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由于缺乏足够的金融理财知识储备,往往不能作出理性判断,消费欲望一旦被刺激,很容易去寻求网贷来实现“超前消费”。

  针对网贷广告的各种乱象,近年来相关部门正在逐步进行治理。

  去年2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发布《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明确规定不具备互联网贷款资质的不得发布网上贷款业务广告。

  今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等共同发布《关于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的通知》,明确提出贷款营销机构开展短信营销的内容不得超过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并建立短信营销号码白名单制度、内控管理机制。

  “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贷广告的标准和要求。例如,可以制定更详细的广告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网贷广告必须披露的信息,如真实利率、费用构成、还款期限等。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贷广告的日常监测和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理虚假广告和违规广告行为。同时建立公开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虚假广告和不法行为,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陈燕红说。

  马丽红认为,网贷业务的准入门槛较低,经营方的实力参差不齐。应该对发布网贷广告的平台和机构设定更高的资质要求,只允许合规可靠的机构进行宣传。

  “金融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应制定行业规范,督促成员单位自觉遵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杜绝虚假宣传和不实广告。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平。”马丽红说。

  从消费者的角度,马丽红认为,要选择正规的平台进行操作,并注意保存其广告宣传的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可以有效维权。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其广告宣传和合同条款是否存在差异,尤其是利率、还款期限和条件等重要条款。

  “正规的借贷广告通常会提供详细的贷款条件和利率说明,而虚假广告往往使用‘低利率’‘无门槛’等吸引眼球的词语。消费者在贷款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如访问贷款公司的官方网站或直接联系其客服。消费者可以查看广告是否具有明显的联系方式和公司信息,正规的贷款广告应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陈燕红提醒说。(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