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1:52:07 来源: sp20241130
形成文明养犬共识不是一个凌空蹈虚的口号,其指向明确的责任主体。
两岁女童被烈犬撕咬事件依旧牵动人心。目前,女童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她的伤势非常严重,依然需要持续观察。连日来,围绕此事也已经形成了很多讨论,总结起来,其实都导向着一个根本命题:全社会需尽快对文明养犬形成治理共识。
“文明养犬”的呼吁背后,对应着我国日益庞大的养犬人群。根据《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养犬人数在8000万左右,平均每100个人里至少有7人养犬。以此推测,犬只在中国的数量相当可观。这必然考验着犬只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此次女童被咬事件,以一种相当惨烈的方式将犬只治理的隐患抛了出来。其实这些年,围绕不文明养犬的冲突并不鲜见,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在一些小区已是司空见惯,而一旦某些大型犬、烈性犬出现了攻击人类的行为,就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在人犬冲突频频上演的情势下,对文明养犬形成治理共识,的确已经刻不容缓。
而形成文明养犬共识不是一个凌空蹈虚的口号,其指向明确的责任主体。这首先是养犬人。
几乎每个城市都以立法的形式制定了养犬条例,遛狗拴绳,大型犬、烈性犬要避开老年、儿童等特殊群体都是基础条文,但很多犬只主人总是会说“自家的狗狗不咬人”,这种“迷之自信”,极容易让自己放松警惕,导致意外发生。
所以,恶犬伤人的关键不在于犬只本身,而是主人有没有牵紧遛狗的绳。每一位养犬人士都必须明白,养犬固然是个人自由,而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需注意群己边界,防止侵犯他人权益。要真正对公共环境与他人生命升起敬畏之心,履行好文明养犬的个体责任。
同时也需意识到,公共治理之难,往往来自于现实地表的复杂性:呼吁养犬人履行自身责任是容易的,可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这种责任感又容易被分解悬置。如果大多数人都不遵守文明养犬规范,违规了又没人管,我又为什么把文明养犬当回事呢?
这就意味着,实现文明养犬,还需要公共部门形成治理共识。10月18日,新京报刊发的《“遛狗不拴绳”,明确“谁来管”很重要》一文就明确指出,“不少地方未将查处职责赋予某一部门,或者未在几个都有查处职责的部门中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导致‘谁都有责任,谁都可以不担责任’的结果。”
这就提醒,地方需从立法层面形成文明养犬的责任分工,避免九龙治水。同时,既要有堵的制度,又要有疏的措施,从而提升犬只治理效率。
实际上,文明养犬也并非全都是养狗人士与公共部门的责任,商场、超市、车站、小区等场所也是这个共识链条的一部分,相关经营者需对这份责任形成认知。
比如,针对小区物业,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就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此次女童被撕咬事件,就有小区物业管理责任不到位的嫌疑,女童父母已经准备向相关单位索赔。
养犬人士、公共部门、社会场所……这个名单或许还可以罗列更多,无论如何,实现文明养犬不能靠单打独斗。每一个公民,在看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也不妨主动向前劝说、制止,一次主动作为,就可能避免一次潜在悲剧的发生。
形成文明养犬的治理共识,这次女童被撕咬或许是一个契机。网络谴责汹涌,职能部门迅速介入,一些地方闻风而动,对大街上没有拴绳的犬只进行捕捉,这都获得了网友的认可。如果各个社会部门借由此次惨痛教训,凝聚前所未有的共识,并推动地方立法的更新完善,亦可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当然,有必要提醒的是,对于一些地方的“抓狗”行动,我们希望这不是一阵风,而是久久为功的常态。(新京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