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全文)

发布时间:2024-12-01 03:00:33 来源: sp20241201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

  在中意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周年之际,2024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同意大利共和国总理梅洛尼在北京举行会谈。双方一致认为中意关系近年来取得重要合作成果,保持积极发展势头,包括2022年习近平主席同梅洛尼总理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巴厘岛峰会期间成功会晤,以及2023年两国总理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新德里峰会期间成功会见。

  中意两国愿秉持历史悠久的丝路精神,维护双边关系发展势头。传承千年的丝绸之路源自古老的贸易路线,彰显了东西方文明的开放对话、相互了解。双方愿推动双边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促进和平与合作。在此背景下,双方重申愿在尊重对方主权和领土完整基础上,加强互信,保持高层交往。双方愿以灵活形式举办两国总理年度会晤,落实本行动计划,加强各自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各领域合作,密切人文交流,充分释放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潜力。

  双方对2023年12月7日举行的第24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表示赞赏,此次会晤为增进中欧互信、加强双边合作、密切多边协调配合提供了良好契机,进一步提升中欧关系的稳定性、建设性、互惠性、全球性。双方愿继续推进并深化中欧在战略、经贸、绿色、数字、人文等领域高层对话,秉持开放合作精神,携手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转型、公共卫生、安全、国际和平与稳定等全球性挑战。双方将继续支持中欧秉持相互尊重的精神开展人权对话。

  双方强调中欧经贸关系向更为确定、可预期、平衡和互利方向发展,为实现此目标,双方将继续致力于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营商环境。

  双方支持欧盟与中方一道,共同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市场原则,坚持自由贸易、公平竞争、开放合作,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基础上通过对话协商处理贸易摩擦。

  中意愿进一步密切在多边议题上的沟通协调,推动国际社会在适当多边平台团结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承诺重视和支持二十国集团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发挥的主要平台作用,支持二十国集团为应对全球性挑战发挥积极作用,愿继续推动二十国集团为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畅通,引领全球实现经济复苏、促进稳定可持续增长作出有效贡献。双方重申在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多边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认可其为促进和平、人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的协作,推动安理会工作更加民主、高效、透明和包容。双方愿加强协调,为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实质性贡献。

  双方确认优先开展以下领域合作:经贸投资、金融、科技创新和教育、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医疗卫生、人文交流。

  一、经贸投资

  多边贸易体系。双方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自由、平等、公平、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双方支持世贸组织改革进程,包括恢复争端解决机制全面运行、增强世贸组织审议监督作用、重振世贸组织谈判功能。双方重申加强全球价值链供应链韧性与稳定的必要性。双方欢迎世贸组织第13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一系列成果,愿继续致力于推动世贸组织第14届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双方致力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均衡和普惠的方向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双方愿就投资便利化、数字贸易、贸易与环境等议题加强讨论。

  经贸推广和投资。双方一致认为密切贸易往来、推动贸易往来再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在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中发掘双边贸易潜力,继续扩大双向投资规模。双方强调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混委会作用,愿在该机制下,加强两国企业合作和经济政策协调与对接。双方同意发挥中意企业家委员会的创新引领和补充作用,为推动政企交流提供平台,促进双边经贸发展。

  双方将继续支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及其代表机构根据职能开展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双方愿继续就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华代表处的性质问题开展建设性商谈。

  鉴此,双方将为意大利中国商会在意,以及中国意大利商会在华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支持两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商协会加强对话与合作,防范风险,解决争端。

  双方高度重视在两国举办的国际性展会,将继续推动各自企业参展,认为相关展会是促进各自市场国际化和推动双边贸易的重要引擎。

  市场准入。双方一致同意有必要相互保证更良好的市场准入和经济从业者之间切实的竞争平等,深入挖掘贸易潜力,共同推动双边贸易平衡稳定发展。双方将继续开展合作以逐步消除对贸易产生不当阻碍的非关税壁垒,为对方企业投资和开展商业活动提供开放、公平、透明和非歧视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双方同意充分发挥投资合作工作组作用,深化中意两国绿色发展等多领域投资合作,通过共同关心的具体项目洽谈,推动两国投资合作实现更大发展。

  可持续增长。双方一致认同协调经济增长与发展同国际能源和生态转型目标取得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这符合两国富有雄心的承诺。双方愿加强在可再生能源和相关技术领域合作。

  知识产权。双方认识到,知识产权为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创新进程发挥重要作用,同意进一步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国创新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双方企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并对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予以特别关注。鉴此,双方愿启动主管部门间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边对话机制,旨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更有效实践的信息分享,为重要关切和议题的交流提供便利。

  地理标志。双方表达了在地理标志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意愿,一致同意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框架下加强信息交流和增强合作力度。双方欢迎两项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谅解备忘录的实施,旨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为地理标志领域的信息、业务交流,以及开展联合推广活动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双方同意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电商平台推介和推广本国产品能力,同时提供必要的地理标志和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双方愿进一步加强物流领域对话与合作,提升服务质量和实效,助力两国电子商务发展。

  农业。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农业合作,促进人员往来,重点关注农食产品贸易、乡村地区发展和农业科研方面合作。双方致力于继续推进正在商谈的农食产品输华协议,为有关产品市场准入提供便利。

  食品安全合作。双方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交流合作,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意大利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合作的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表示赞赏。

  第三方市场。双方将在2018年签署的第三方市场合作谅解备忘录基础上,继续支持已达成的重点项目清单,为各自有意在该领域开展合作项目的企业提供支持。

  二、经济合作与金融

  双方支持中意轮流举办财长对话,愿深化宏观经济政策、全球经济治理、财政金融领域沟通合作,不断加强中意经济财金关系。

  双方愿充分挖掘投资组合合作潜力,鼓励在贸易、服务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双方认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投资和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双方愿支持信贷、投资机构和人员开展交流和合作。在尊重两国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双方在对等条件下互设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分支并开展业务。

  绿色金融。双方愿在国际商定原则和《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框架内加强金融合作,以加速绿色转型,推动各自金融机构更好遵守全球可持续金融原则,促进国际金融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投资。

  审计监管。双方愿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对方国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寻磋商签署双边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可行性。

  工业。双方重视在工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愿在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领域深化合作,对签署两国工业合作谅解备忘录表示赞赏。

  三、科技创新和教育

  双方强调科技创新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赞赏双边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成果,支持每年举办“中意创新合作周”,两国科技部长通过“中意创新合作周”进行年度定期会晤。

  双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中意科技合作联委会的机制作用,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加强联合研究合作,同时重视实施能源环境、极地研究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高级联合培训项目。

  科研。双方愿继续为教育和科研人员往来提供便利条件,推动两国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的高层次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项目诞生新成果,继续落实中国科技部与意外交与国际合作部的科技合作执行计划、以及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关于中意获资助项目的联合声明。双方愿继续推进中意先进制造、绿色航空技术等共同关心领域合作。

  双方愿加强极地合作,特别是在南极罗斯海地区开展合作。意方在该地区设有“马里奥·祖切利”科考站,中方在该地区建有秦岭站。

  双方愿在海洋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加强双、多边合作。

  空间合作。双方认识到中意航天领域合作及其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小行星防御和空间碎片治理等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意义,一致认同在中国国家航天局与意大利空间局现有合作基础上做好应对的重要性。双方认可将于2024年底发射的电磁监测卫星02星有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天问二号小行星探测任务合作的重要意义。

  教育和学术。双方同意继续加强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学、艺术、音乐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意大利共和国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关于开展教育合作的执行计划(2024-2027年)》表示满意。双方愿就设立中意教育部长定期磋商机制开展商谈,支持两国高校在华举办首届中意大学校长论坛,加强两国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办学以及联合科研等合作;同意开展中意教育专家定期磋商;支持进一步扩大学生学者互派规模,继续推动在意中文教学和在华意大利语教学,探讨未来将意大利语纳入中国考试的可能性。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合作,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

  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双方重申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方面加强合作的意愿,认可两国各自富有雄心的目标和业已采取的重要切实举措。

  双方对迪拜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进行首次“全球盘点”表示赞赏,重申《巴黎协定》将全球温升幅度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2℃以内,并力争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1.5℃的温控目标,认可有关目标将显著降低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同时强调采取紧急行动和提供支持以确保1.5℃目标可及的重要性。为此,两国愿共同努力为实现能源转型,逐步远离化石燃料的全球目标作出贡献,特别重视在2030年前努力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两倍,将全球能源效率的年均提高率翻一番。

  双方同意推动在环保政策、清洁能源原材料和技术、能源效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愿共同推动中意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与可持续发展培训,重点关注青年一代。

  双方认同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而继续采取行动的必要性,愿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

  五、医疗卫生合作

  双方愿推动两国医学科研机构和卫生专业机构间建立联系,加强在(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预防、治疗及康复、卫生人才培养、医院管理、数字健康及远程医疗、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初级卫生保健与全科医学、老龄健康等方面的人员交流与务实合作。

  双方愿在《中意卫生领域合作2024-2026年度执行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意大利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加强合作,愿进一步加强双方药品监管合作。

  双方支持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在保障全球卫生健康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愿共同推动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六、文化和学术关系、人文交流、文化遗产、打击犯罪和灾害管理合作

  文化合作。双方一致认同加强文化机构间合作对促进文明互鉴和发展当代创意合作的重要作用。在中意文明交流对话的伟大推动者马可·波罗逝世700周年之际,双方重申愿持续发挥2022年中意文化和旅游年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两国文化关系。双方同意共同加强两国博物馆、考古遗址、档案馆、歌剧院和交响乐团间合作,发展两国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间友好关系。

  鉴此,双方同意尽快签署两国政府间新一轮文化合作执行计划,包括出版领域合作。中意还将合作举办纪念马可·波罗及其在双边关系史上作用的文化活动。

  双方将继续支持中意文化合作机制作为两国文化和旅游机构间对话合作的重要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认识到电影视听合作的重要性,将帮助对方电影视听作品在本国传播,推动艺术家和业内人士相互参加电影节,促进电影视听行业间合作。双方同意加速商签关于合作摄制影片的协议。

  文化遗产保护。中意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博物馆、考古机构、遗产地等文博单位间合作,鼓励开展打击文物走私和文物追索返还、文物保护修复、联合考古、文物展览等领域合作。

  双方愿通过分享技术创新领域经验等方式推动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保存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和应用研究领域开展合作,便利信息和经验交流,并就共同关心的议题组织有关会议。

  世界遗产地结好。双方对全面落实中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地结对项目的重要性表示赞同,愿积极推进北京颐和园和意大利蒂沃利哈德良别墅及埃斯特别墅、苏州古典园林和威尼斯及其潟湖等两国世界遗产地结好工作。

  旅游。双方重申旅游业对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促进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性,同意通过举办旅游推介活动,加强旅游机构和行业间合作,推动两国游客往来高质量、可持续增长,并愿在各自法律框架下,继续致力于优化签证审发程序。

  为推动振兴旅游产业,双方致力于进一步推动两国空运企业开设直飞航班,增加两国直航目的地。

  驾照。双方确认继续推进驾照互认协议谈判的共同意愿。

  体育。中方支持意方举办米兰-科尔蒂纳丹佩佐2026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双方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体育合作。在此背景下,鼓励两国体育部门和体育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冬奥备战参赛开展合作。

  打击有组织犯罪。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金融犯罪、非法移民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领域交流与合作。

  灾害管理合作。双方愿在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提高灾害管理能力。

  七、中意政府委员会

  双方重申中意政府委员会及其他双边合作和协调机制工作的重要性,以实现本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