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3:12:27 来源: sp20241130
千里归乡路,平安是幸福。2024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走亲访友活动频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为显著。人民网梳理了一些道路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安全行车。
案例一:开车之前就该滴酒不沾
酒驾醉驾的危害众所周知,但仍有些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公安局发布的一起道路交通违法案例显示,司机刘某某因二次酒驾被警方行政拘留八日,并处行政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12日22时25分,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宁DD**93号(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从彭阳县城老车站巷道走南苑小区时,行驶至彭阳县城兴彭大街三泰街路口50米处,被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137mg/100mL。后经固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刘某某案发时所抽血样进行检测,其结果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7.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经核查,2019年5月19日,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过。
刘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某处行政拘留八日,并处行政罚款二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
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饮酒之后,务必不要开车,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行驶。(综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公安局等整理)
案例二:超员超载危害大 安全不容“挤一挤”
“挤一会儿,没关系”“多坐一个,问题不大!”有的驾驶人不把“超员”当回事儿!“负重”危险出行必须制止!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此前披露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显示,核载5人的客车内挤满16人,司机高某因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调查。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17日下午,宁波高速交警在G15沈海高速杭州湾新区西(庵东)收费站开展春运检查时,查获一起超员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核载5人的客车内竟然坐了16人。这辆车前排包括司机在内坐了3个人,车厢后排原有的两个座位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小马扎。13个人,还有一堆园林工具、编织袋全部挤在后面。
根据公安部制定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规定第一条第四款,“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就属于严重超员的情形。最终,司机高某因存在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调查。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警方提示
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坐超员车、不开超员车,确保行车安全。(综合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等整理)
案例三:驾车犯困时千万别硬撑着开车
长时间驾车,很多人都会有犯困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对驾乘者的生命安全就是一种非常大的威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期披露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显示,前车司机张某疲劳驾驶,将车停在高速行车道上后,睡着了。后车司机同样是疲劳驾驶,猛烈追尾前车。双方因违法行为被处罚。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6日,二广高速湖北襄阳段。凌晨01:02分许,王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无任何刹车减速的情况下,猛烈追尾前方一辆停在行车道的重型半挂车,造成其车辆严重受损,好在人无大碍。交警调查时,王某承认自己严重疲劳:“不太清醒的状态,眼睛是半眯的。”而前车司机张某同样是疲劳驾驶,事发前他在开车时“有点瞌睡”,竟在行车道上停下睡着了,直到被追尾才醒了过来。最终,王某因疲劳驾驶、张某因在高速上违法停车,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同时,交警对王某疲劳驾驶、张某疲劳驾驶和在高速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警方提示
防范疲劳驾驶,驾驶人应当结合自己日常开车时的精神体力消耗情况,参考“逢三进一”的原则,在还没有感到疲劳犯困时就到服务区休息调整!千万不要有“我还不困,可以继续开”或是“困了,我撑到前面服务区再休息”的侥幸心理!(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等整理)
(责编:马昌、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