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挽救孩子,做多少都不为过”

发布时间:2024-11-15 03:00:53 来源: sp20241115

司法社工带帮教的未成年人参观古琴教室,提升艺术修养。受访者供图

  在吉林省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益友”)司法社工刘书宁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过程中,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佳佳给了她很多支持和帮助。

  王佳佳是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桔子姐姐”未检工作室的负责人。这个工作室成立于2016年,面向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和司法社工实践基地。取名“桔子姐姐”,是借鉴了冰心笔下的《小桔灯》,寓意“做一盏指路明灯,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目前,“桔子姐姐”们已帮教2000多名涉罪涉案未成年人。

  近年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起涉罪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体系,以“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为帮教队伍,以“企业+社区+家庭”为观护平台,以“公益服务+教育训诫+技能培训”为矫治手段。通过这样的帮教体系,为未成年人打造个性化的帮教方案,链接技能培训、就业渠道等社会资源。

  在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彩虹基地”,涉罪涉案未成年人可以享受免费的食宿、“零基础”的技能培训和“一对一”的专业技术指导,可以尽快掌握生存技能,适应社会生活。

  在王佳佳看来,涉罪涉案未成年人在自身成长过程中都存在不同问题,因此了解他们的个性化需求、制定差别化帮教方案尤为重要。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是原生家庭长期固有问题所致,短期内很难解决,需要检察机关、司法社工、社会、家庭等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当下,司法社工机构已成为涉罪涉案未成年人与检察院之间极为重要的第三方社会力量,与检察院共同打造涉罪涉案未成年人社会支持网络。

  越来越多的司法社工为涉罪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和引导,但同时,正在发展中的司法社工机构面临诸多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判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对象,需要在帮教期6个月或更长时间里找到合适的帮教场所。”“益友”理事长徐博说,从全国范围来看,这样的场所和帮教基地还很缺乏。

  2023年,“益友”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萤火虫”未检工作室共同开展帮助涉案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的“大朋友计划”。开设咖啡馆、花艺室、烘焙店等,可以接纳被帮教的未成年人体验各种职业。

  今年,“大朋友计划”继续开展。除了体验职业外,检察官和社工还陪伴帮教对象参观大学校园,与在校学生分享交流,感受“正向群体”的引导,并且联合心理咨询师,通过模拟沙盘、娱乐疗法等心理干预和疏导手段,缓解帮教对象的压抑情绪,提高控制和管理行为的能力。

  在完善涉罪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同时,还要创新普法。

  “桔子姐姐”和“萤火虫”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起,走进长春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法治小课堂”。内容丰富且有真实案例的普法课,很受学生和家长欢迎。

  “普法就像撒种一样,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步。”王佳佳记得,有一次讲完课,她收到了一名学生的纸条,询问自己的一些行为是不是违法了。 这让王佳佳很感慨,“讲100节普法课,能对1个人产生影响,这个工作就是有意义的”。

  除了面对面讲课,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们还通过各自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很多有关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的视频和动画作品,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挽救孩子,做多少都不为过。”王佳佳说,“我们要给那些主观恶性不大的迷途未成年人以足够的接纳和帮扶,期待他们的青春一样可以发光。”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培莲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