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39:51 来源: sp20241227
“我自己的钱,凭啥不能提现?”
平台各种苛刻限制条件根本无法满足
■ 调查动机
近日,陕西西安的李先生来电反映“平台无法提现”的问题。李先生说,他在刷短视频时被一则玩游戏领红包的广告吸引,进入游戏后,页面提示看一定量的广告视频后就可以提现。在之后一个星期里,他有空就刷广告,眼睛都看花了,结果好不容易到了200元的提现条件,平台又提示要邀请500个好友玩这款游戏才能提现。
“我从哪里去邀请500个好友玩这款游戏?!”李先生气愤道,这明显就是平台不让提现,临时设置根本无法完成的条件。
当下,很多平台都设置了提现功能,玩游戏、看视频、做任务等都能积累提现金额,但提现难的问题也不断出现。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自己的钱,凭啥不能提现?”陕西西安的李先生近日遇到了玩游戏、看广告累积提现金额,却无法提现的问题。
李先生说,他一连看了一星期的游戏页面广告,达到200元提现条件后,平台临时又增加了新的提现要求:邀请500个好友玩这款游戏。“临时增加提现要求就不合理,邀请500个好友玩游戏这个条件根本无法完成。”
这样的经历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当前一些互联网平台存在各种提现门槛,有些门槛是不断变动、无中生有,有些门槛则是用户很难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
点开某软件刷视频,记者便收到提示“您已收到8.88元现金红包,是否提现”,在选择8.88元的提现金额后,系统却提示“0.1元已到账”,想要继续提现还要按照平台规则:看10个视频可以再提现0.11元,看30个视频可以继续提现0.11元,连续登录3天可以接着提现0.11元,再连续登录3天和5天可以分别提现0.3元和0.5元,并且可提现金额也由8.8元变成20元。
除了登录天数,想要达到提现门槛还要获得相应金币,看视频就是最快获得金币的方式,每天看8分钟领6000金币、看20分钟领1.5万金币、每周看两小时领2万金币,到19.99元要40万金币,19.99元到20元要50万金币。
有这款软件的用户告诉记者,如果中间有几天没有登录,奖励就会自动减少或消失,而当你下一次提现从19.99元到20元时,需要连续登录100天才行,并且这100天还不包括之前看视频的那些天,而这些在申请提现前都没有告知用户。
“注册就能提现,轻松赚个两位数三位数。”当记者打开一款近期被主播推荐的有返现的游戏时,发现刚登录游戏就会有一个168元的红包,但提现标准是充值300元和500元,而在规定时间内即便充值,也根本无法达到游戏角色的级数要求,也就无法达到提现额度。
登录一款社交软件,记者发现,刚开始提现时,最低提现金额为10元,当完成各种任务账户余额变成10元后,最低提现金额又变成15元,当攒到15元之后,最低提现金额又变成了20元。
进入一款旧衣回收平台,记者看到,当回收完衣物后,金额需要满10元才能提现,但在回收之前平台并没有明确告知。
还有搬家师傅向记者投诉,他因为身体原因不准备继续在现在的搬家平台工作,因此准备将平台钱包里剩的50多元提现,结果系统却提示最低提现金额为100元,“自己挣的钱,提现还有要求?”师傅对此表示无法理解。
记者在多个平台发现,提现设门槛的现象并不少见,也已引发不少投诉。“明明获得了收益,平台凭什么限制提现?”这是不少用户共同的心声。
北京观韬中茂(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向记者介绍,自媒体时代,用户进行内容创作并获取一定收益变得较为方便,但互联网平台、手机App往往对用户的提现行为进行金额、提现方式甚至是频次、时间上的限制,通过这些限制,平台会降低资金流动成本,控制用户小额提现的申请数量,大多数创作者会选择继续进行内容创作以达到提现门槛,增加了用户黏性。
“平台为了方便自身管理、减少出纳成本而设置提现门槛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不能超过合理限度。创作者在选择注册成为平台或者App的用户进行内容创作,需要对用户协议、收益服务协议等合同进行同意确认,否则就无法使用相关功能,有些平台或App在协议里设置过于苛刻的提现条款,实际上是在滥用自身的优势地位,限制用户的权利,降低自身责任。”李杰说。
李杰进一步分析道,通过设置提现门槛来掩饰怠于承担自身所需承担的向用户支付相关收益的合同义务,不合理限制用户方的提现权利,用户方可以主张该提现门槛条款不属于合同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意味着当事人双方都无需受此条款的约束,互联网平台需要按照规定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等民事责任。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App或平台将提现条件设置得很难或者根本无法达到,在维权中用户往往很被动。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说,如果平台用户在与平台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该App或平台所设置的提现条件实际是很难或者根本无法达到,无论是平台本身通过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还是从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来说无法识别提现条件实现的难度,消费者发布的内容确实为平台带来了消费市场、用户资源等各种收益,也为自己赚取了佣金但无法提现,则其实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格式条款本身就是由平台方拟定,而且平台在与用户的协议中大多数选择了平台方保留单方修改、变更合同内容的权利,这让合同条款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用户在签订合同时只能作出概括的同意,一旦出现争议,解释的主动权掌握在平台手中,这使得用户处于劣势地位。”任超说,所以当格式条款出现争议时,消费者要积极主张权利,可以先和平台方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向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线上投诉十分便利;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近日,“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属霸王条款”的话题登上热搜。原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所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认定“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属格式条款,该条款无效。法院指出,涉事平台在已设置了提现时间及频次标准后,又叠加限制了提现金额标准,且未向用户提供注销账号后的提现渠道或其他替代性补偿方式,单方面怠于承担平台应尽的向用户支付收益的义务,不合理地限制了用户自由支配其个人财产的权利。
任超认为,相关平台、App设置提现门槛应秉承公平原则,不超过合理限度。比如,目前众多互联网平台都已设置了提现时间、频次的限制,就不能再叠加限制提现最低金额的门槛,这样就属于超过了合理限度,一味降低自身向用户支付相关收益的义务,限制对方的提现权利,容易构成无效的格式条款。同时平台方更不能以提现为诱饵,设置或者在签订合同后将相关内容修改为根本无法实现的提现要求条款,这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相关互联网平台行业协会也应该及时发现此类霸王条款,不能让叠加设置最低提现金额的行为成为行业惯例,这样会让用户失去寻求其他平台公平条款的可能性,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任超说,目前来看,根据多数互联网平台有关提现门槛的条款规定,用户提取账户内小于最低提现门槛现金的唯一途径便是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注销账户则余额将自动清零。因此,各方还应该积极寻求设置用户获取账户内余额的其他替代性途径。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