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拓展不动产“带押过户”范围 减少环节和费用让民众“搭便车”

发布时间:2024-12-16 03:30:01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济南3月19日电(孙婷婷 周艺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处长张春霞19日通报,该省在全面推广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同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扩展。目前,该省可以办理“带押过户”的银行网点有860家,已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9600余件,涉及卖方抵押贷款逾140亿元人民币。

山东省人民政府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周艺伟 摄

  山东省人民政府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提升要素保障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情况。会上通报,山东在全国率先探索“带押过户”,优化不动产交易流程,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买方可以用新贷还卖方旧贷,卖方不必筹措“过桥”资金进行还款,减少环节、费用让更多民众搭上便车,更好地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张春霞在会上表示,目前,不动产“带押过户”有多种办理模式可供企业、民众选择。买卖双方既可以选择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也可以选择跨行办理。同一家银行内部办理,可以采用“转移登记+抵押变更登记”组合模式,将卖方的抵押贷款直接转移给买方继续按月还贷,同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流程简便安全高效。

  “无论是同一银行还是跨行办理,都可以选择‘双预告登记+资金监管’模式。”张春霞介绍说,由银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公证机构等作为监管机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办理“双预告登记”,买方自有资金和贷款均存入监管账户中,待双方正式办理房产过户后,监管机构归还卖方贷款并解押,保障交易顺利完成,实现资金“零风险”。

  据了解,山东还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办证”。目前,已有2500余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

  张春霞称,符合登记条件的交房项目,有3种渠道可实现“交房即办证”。一是交房前,企业将交房信息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在交房现场受理申请材料、缴纳税费、办理登记,实现一次申请即可享受集成服务;二是购房人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申请、网上缴纳费税、网上领取电子证书或邮寄证书;三是根据办证需求,可随时持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就近不动产登记大厅办证。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还打造了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80余个高频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网办”,支撑部分不动产业务实现“跨省通办”。目前,山东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网办率近85%,个人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率均达90%以上。(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