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4:10:50 来源: sp20241122
人民网北京8月14日电 (欧阳易佳)自然资源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王磊介绍,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王磊表示,《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的顶层设计,着眼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的总体制度性安排和工作布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分别从规划引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规范治理、久久为功等方面明确有关政策、举措、要求。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欧阳易佳摄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提出“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
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答人民网记者问时表示,新征程上,自然资源系统要真正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和行动,牢牢抓住资源使用这个源头,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全链条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监管,督促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切实履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确保“谁损毁、谁复垦”。加强预防控制,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和施工时序,减少土地损毁和生态破坏。推进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与项目建设统一设计、统筹实施,实现“边建设、边复垦”。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制度,增加生态保护修复内容和措施,对建设占用导致重要栖息地碎片化但未明确修建生态廊道等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的,不予通过方案审查。
二是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控,将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体现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登记、开采过程管理、闭坑管理等各环节,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谁破坏、谁治理”。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和开采设计。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报审查制度,推动生态修复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等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三是加强项目用海用岛各环节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和新增用岛,切实加强用海用岛项目生态修复事前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生态保护修复义务。经依法批准的用海或用岛项目,应明确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和促进生态化使用的措施。建立大陆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修复形成相应数量的生态恢复岸线,鼓励先修后占,确保项目所在市(或省管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海岸线修复措施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王磊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推动《意见》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推动我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迈上新台阶,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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