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代表分享案例 讲述法律中的情和理

发布时间:2024-12-30 15:00:50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南宁3月22日电(蔡华海)“我坚信,法律也是有人情味的,有温度的司法才能让法律真正走进人心。”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严秋霞21日说。

  当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南宁举行记者见面会,邀请4位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分享自己的奋斗经历和体会。

  他们分别是: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的单位代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祝增作,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的单位代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华庆,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军辉,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严秋霞。

  严秋霞从事检察工作15年,多年来坚守在办案第一线,主办的700余件案件均实现零差错。结合办案工作,严秋霞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

  2018年,本辖区发生一起残忍的当街放火杀人案,被害人头面颈部、身上多处被烧伤,经鉴定为重伤一级。当时被害人正怀孕待产,案发后生出双胞胎女儿,由于孩子早产,呼吸困难,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家属无能力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作为主办检察官,严秋霞希望能让需要法律温暖的人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她第一时间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控申检察部门,最终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下,家属获得20.5万元人民币的司法救助。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最难的是坚持情理法融合,将个案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刘军辉说。

  刘军辉与大家分享一个案件:2020年10月,黄某在陈某、薛某夫妻经营的快餐店里与邻桌男子发生争执并动手,陈某劝架并劝离邻桌男子。黄某以在店内被打、陈某负有责任为由,索要赔偿。多次索要未果后,黄某持刀砍伤薛某头面部,并持刀冲向陈某。陈某从洗菜间拿起两把菜刀和黄某对砍,并呼叫店外群众报警。黄某被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年2月,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经过三级检察机关研究讨论,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在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的基础上最终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这个案件写入了今年最高检的工作报告,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刘军辉表示。

  “检察官是法律守护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重大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为人民司法、为正义发声,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内心。”刘军辉说。(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