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非首次!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再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4-12-15 12:11:36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5月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宋宇晟)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再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7日公布关于对王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王忠军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328700股,成交金额99924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网页截图

  对此,华谊兄弟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尽快提交整改报告,并将以此为鉴,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王忠军首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根据华谊兄弟公告,仅2022年一年,华谊兄弟就收到三次警示函,且均涉及王忠军。

  华谊兄弟公告截图

  其中,浙江证监局2022年5月31日的警示函显示,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华谊兄弟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两人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两人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两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年6月21日,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显示,华谊兄弟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000万元至24600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时任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同年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又一次出具警示函。其中明确,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谊兄弟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项目用印申请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董事会秘书高辉、时任财务负责人丁琪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华谊兄弟在2021年和2017年,也曾收到警示函。其中,2021年的警示函涉及王忠军。

  华谊兄弟网站介绍,公司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率先登陆创业板,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1998年,王忠军带领华谊兄弟进军影视行业;随后带领团队开拓中国贺岁片市场并屡创“票房神话”。

  今年4月30日,华谊兄弟公布的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约6.66亿元,同比增加6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5.3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9元。

  华谊兄弟2023年报截图

  年报显示,影视娱乐板块占据华谊兄弟九成以上营收,去年该板块营收同比增加80.51%至6.27亿元,取得收入前5名的影视作品为《前任4:英年早婚》、《回响》、《爱很美味》、《流浪地球 2》、《八佰》,这些影视作品合计收入2.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15%。(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