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16:37:29 来源: sp20241121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接到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函,要求协助“查人找物”,扣押两台涉案车辆。
据了解,该案申请人为武汉某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朝阳本地人张某。因对当地地理、交通等情况不熟悉,所以请求协助执行。
接到协助函后,龙城区法院即刻派出2名法警,出动警车2辆,全力协助。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来到一车辆修理厂院内,却扑了个空,未发现车辆踪影。申请人又提供信息,称车辆在一大型停车场内,结果依旧一无所获。申请人见状打起了退堂鼓,想尽快返程。
龙城区法院干警没有放弃,他们利用人地两熟的优势,多方打听,终于了解到车辆存放在市区外一个养殖场院内。于是果断出击,驱车前往。在扣押过程中,养殖场主出面阻拦,称车辆系租赁而来,并对车辆进行过维修。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释明,告知救济途径,最终养殖场主不再阻拦,配合法院工作,涉案车辆终于成功扣押。(刘利 文/图)
图为执行干警在案涉车辆上粘贴封条。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