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境须知(海关答疑)

发布时间:2024-12-31 02:32:02 来源: sp20241231

拱北海关:

  我近期计划去国外旅游,准备购买一些燕窝、鱼胶、海参、鹿茸、西洋参等食材和干货回国。请问上述物品可以携带进境吗?若可以,相关产品进境时有哪些检疫流程和注意事项?

  珠海市民  刘女士  

 

刘女士: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中国对动植物检疫有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一、进补食材和养生干货的进境要求

  关于您咨询的上述食材和干货属于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范畴,是否能够携带进境,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等文件规定。具体如下:

  (一)燕窝禁止携带进境。但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可以携带进境。

  (二)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进境;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鱼胶、海参属于干制的水生动物产品,在不涉及濒危物种的前提下,且现场检疫合格后,可以携带进境。

  (三)鹿茸属于动物源性中药材,禁止携带进境。除动物源性中药材之外,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肥料也禁止携带进境。

  (四)西洋参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物种(包括根的整体、切片和部分,不包括粉末、片剂、提取物、滋补品、茶饮、糕点等制成品或衍生物),禁止携带进境。

  (五)此外,若旅客携带允许进境的上述相关物品进境时,必须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境注意事项

  除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之外,包括符合规定的进补食材和养生干货在内,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了携带、寄递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时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携带、寄递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

  目前我国允许携带进境的宠物只有犬和猫两种,且每人每次只能携带1只宠物入境。还必须持有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没有任何一种证书的,作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出境;逾期不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您在携带、寄递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当场放行;需要做实验室检疫或者隔离检疫的,由海关签发截留凭证。截留检疫合格的,您持截留凭证向海关领回;逾期不领回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三、海关提醒

  (一)通过携带或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相关名录的限制。

  (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蔡蒙蒙)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