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6:02:03 来源: sp20241216
据新华社上海4月2日电 (记者桑彤)4月1日起,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这是我国针对离岸业务发布实施的第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意味着我国对离岸税制的探索和实践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今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离岸贸易发展迅速。探索实践离岸贸易税收支持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自贸试验区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试验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竞争力。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介绍,对离岸贸易印花税进行免税,有利于我国本土离岸贸易企业发展,也有利于吸引其他国家的离岸贸易公司到我国注册开展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从事离岸转手买卖,在企业采购、销售两道环节需对书立的合同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征收买卖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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