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0:10:46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社 海口6月7日电 题:海南探索“临时仲裁” 业界设计配套制度确保落地
中新社 记者 王晓斌
海南近日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在临时仲裁等方面对中国现行仲裁制度做出了适度变通和创新。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7日告诉 中新社 记者,海南业界在临时仲裁理论研究、配套制度设计方面已有积极探索,将充分利用这一高效灵活的仲裁制度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一。刘道俊介绍,以是否由专门的仲裁机构来组织或辅助仲裁作为标准,仲裁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临时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中普遍适用并得到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广泛认可。中国早在1987年就加入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但中国仲裁法在立法层面只承认机构仲裁。
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海南制定了《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遵循中国仲裁基本制度前提下,对接国际仲裁通行规则,对临时仲裁作了规定。其中明确,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与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可以在海南自贸港进行临时仲裁。
为最大限度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定》明确,临时仲裁的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仲裁员的人数、自行协商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后,当事人可以约定临时仲裁程序适用的仲裁规则,比如适用国际通行仲裁规则或者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相关仲裁规则。
刘道俊表示,海南省仲裁协会正在制定出台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规则,为国际规则与中国法律作好制度衔接,确保《规定》的创新制度落地见效。
“海南致力打造服务海南自贸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王雪林表示,该院已发布《海南国际仲裁院协助临时仲裁工作规则(试行)》,可为临时仲裁提供仲裁员指定、仲裁秘书、庭审设施等协助服务。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海南为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改制设立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王雪林介绍,2020年至今,该院受理涉外案件159件,标的额17.84亿元人民币,当事人涉及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
王雪林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将持续借鉴和融合国际先进做法与成功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海南自贸港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体系,为全球企业提供高效、公正、国际化的争议解决平台。(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