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23:07:14 来源: sp20241215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显示
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本报记者 金 歆
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报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方面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了该报告。
报告表明,《纲要》实施进展情况良好:一是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纲要》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五方面提出了20项主要指标。总的看,这些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基本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主要指标中16项基本符合或快于预期。二是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成效初显。三是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实体经济根基巩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8%、占GDP比重超过13%。四是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国内国际双循环水平进一步提升。两年多来,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20年的74.7%提高到2022年的82.9%。五是全面深化改革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六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七是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发展的平衡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八是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两年多来,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九是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互利共赢局面持续拓展。两年多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打造,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拓展。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拓展到11个省市。十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具体包括: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全国城镇两年半累计新增就业3153万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57亿人、2.4亿人、2.94亿人等。十一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连续两年实现耕地总量净增加,新建改造一批大型灌区;着力保障能源资源安全水平等。十二是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有力支撑重点领域发展。
此外,报告指出,“十四五”以来,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深刻变化,给全面完成《纲要》目标任务带来困难和挑战。包括: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影响凸显;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资源部分错配并存;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
对此,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主要举措:第一,着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主要目标指标。根据《纲要》主要指标进展情况分类施策,对进度提前完成、快于预期、基本符合预期的16项指标,要继续巩固扩大既有成效,防止回落或反弹。对滞后于进度的指标,要优化调整政策,加大攻坚力度。第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确保经济加速恢复和保持稳定增长。具体包括: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着力扩大消费投资;发挥好消费在扩大内需中的主动力作用;引导财政和金融资金精准投向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在用地用海用能环评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等。第三,着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包括: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力推进重点领域和战略性产品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等。第四,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第五,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有效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第六,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包括: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标志性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推进长三角轨道互联互通和港口资源整合,加快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等。此外,报告还在其他方面提出了建议,包括:着力加强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控,巩固拓展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势头;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扩面提质,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筑牢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
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加强跟踪督促检查 推动整改合规到位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9月底,《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中有92%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总体进展顺利,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957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追责问责254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据介绍,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熟并取得新突破。审计机关自觉运用审计工作规律性认识,推动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取得新突破。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有的与审计机关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有的加强审计整改机构设置,专项整改贯通协作更加顺畅高效。重点督办范围有效拓展,发挥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推进全面整改的引领作用。有关地方还推动审计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统计等其他部门贯通协作,合力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难题。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介绍,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财政、发展改革、税务、海关等部门和有关地方已整改1685.95亿元,完善制度185项,处理处分258人;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33个部门已整改12.54亿元,完善制度46项,处理处分200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方面,对审计移送的300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
此外,报告还介绍了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等。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报告指出,中央财政和中央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清理违规收费等整改1182.22亿元,各地通过追缴退回、统筹盘活、补发待遇、落实政策等整改821.43亿元,央企和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账目、清收贷款或调整分类、加强投资管理等整改7574.04亿元。
报告指出,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部分尚未整改到位,统筹审计署开展的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当前还存在少数未及时整改、虚假整改、违规整改等问题。除确受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外,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中还有三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有的未针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或出台规范性文件,有的对整改结果现场核查力度不够,有的对跨部门问题存在分歧、整改合力还不强。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有的问题整改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推进;有的是在探索性、开创性工作中出现的,需要适时总结经验逐步解决。三是监督贯通协作还存在短板,有的部门对审计移送的重大问题线索查办、反馈不够及时;个别地方将应由本级承担的整改责任向基层转嫁,对下级报送的整改结果查核不够严格,整改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
对尚未完成整改等问题,报告显示,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分类处理。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加强追责问责。视情况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正负面清单,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持续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雷海潮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报告显示,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以下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
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一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用人单位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各类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心理辅导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兼职精神卫生人员,针对性开展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三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四是促进心理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五是完善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六是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持续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近年来,中央财政投资106亿元,改扩建54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为600余所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精神专科基本医疗设备。设置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带动全国精神专科领域建设与发展。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化水平。另外,支持各地省级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支持精神福利设施建设。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精神障碍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支撑等。
报告明确,下一步,国务院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
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影响因素研究和源头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学校、用人单位等扩充设置心理健康服务场所,配备相关人员开展针对性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心理援助热线,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大力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支持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精神(心理)科建设。推进院校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转岗培训,增加专业人才供给。探索开展儿童精神心理科医师和心理治疗师培训,补齐人才队伍结构短板。加强严重精神障碍人员服务管理,推进社区康复。
完善支撑保障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医保、价格支持政策,合理、动态调整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将更多更新精神药品及心理治疗、物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健全精神障碍人员生活救助、补贴制度体系,推进就业支持。研究完善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业发展、关心关爱、待遇保障等支持政策。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推动代表建议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黄庆畅
12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郭振华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工作强化系统观念,落实“两个联系”要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代表建议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牢记“国之大者”,依法履职尽责,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314件,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报告指出,这些建议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提出建议。代表建议中,涉及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占比46.5%;涉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占比15.9%;涉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占比11.9%。二是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在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基础上提出的建议,占总数的59.5%。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代表们加强履职学习,各代表团加强指导,更加注重建议质量不追求数量,代表团建议较十三届一次会议同比增长60.3%,代表单独提出建议占比达到85.9%。
如何高质量高效率办理代表建议?报告表明,按照全国人大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8314件代表建议交由20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继续实行“一人一函”“一件一函”反馈机制,逐一向提出建议的代表通报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同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增强重点督办选题和具体建议的针对性、代表性、实效性,确定19项重点督办建议选题,涉及代表建议214件,覆盖35个代表团,交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牵头办理,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等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
报告表明,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系统思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办理效果,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转化为做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具体表现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示范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把调查研究与办好代表建议结合起来;“全过程”“实打实”沟通,扎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紧扣办理重点环节,以点带面提高办理实效;建机制、立规范,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质有效;宣传典型、表扬先进,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办理。
报告还表明,各有关方面认真研究代表真知灼见,积极解决深层次症结,有力推动解决了一系列关系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完善政策。如: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紧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紧扣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校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紧扣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报告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奋力履行好代表建议统筹管理工作职责,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
备案审查制度的独特功效日益彰显
本报记者 金 歆
12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了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2023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全国人大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报告显示,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备案审查制度的独特功效日益彰显。
备案工作不断加强,做到有件必备。报告指出,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1319件。总的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此外,贯彻党中央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通过推动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地方人大备案范围巩固拓展。目前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将本行政区域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数据库,共计222517件。
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积极推进有备必审。报告指出,一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827件,其中,书面寄送的2282件,通过备案审查在线提交平台提出的545件。法工委对审查建议逐一进行研究,与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并按规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依法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开展主动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研究和处理意见。
对报送备案的或者现行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督促和推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制定新的规定取代原有规定。具体包括:
督促纠正有关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防治污染。例如,有的地方性法规对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或者提供使用禁止、限制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有关部门对有关表述内容提出疑问和意见,移送法工委审查和处理。法工委经审查认为,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相关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设置了前提条件,且对个人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数额低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处罚幅度,有放松监管之虞。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废止有关法规。
督促纠正涉及民生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例如,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应当将变(配)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所有权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对这一规定提出审查建议。法工委经审查认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能将其所有权移交给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业主共有,并不影响相关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责任;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利,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此外,报告提及的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的问题领域还包括: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原则;推动纠正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规范司法执法权限;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审查和集中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报告还介绍了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的初步考虑,具体包括:通过备案审查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指导;提高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等。
水利部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显示
履行政治责任 突出办理重点
本报记者 金 歆
12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作了水利部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水利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领域。水利部坚决履行政治责任,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报告显示,今年水利部共承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42件,其中牵头办理168件、协办132件、参阅42件。
报告表明,水利部把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全过程高质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具体体现在:一是高度重视;二是规范高效;三是深化沟通,对牵头办理的168件建议,通过邀请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交流等方式,沟通236人次、沟通率100%;四是推动落实,对代表意见集中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保障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对策性、解剖式、督查式调研,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
报告指出,水利部突出办理重点,不断拓展建议办理深度。水利部牵头办理1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选题“推动现代化灌区建设,保障粮食稳产增收”。水利部联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实地调研灌区工程情况,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地方部门、有关专家、基层群众等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灌区发展的路径措施。此外,水利部综合代表所提建议,加快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造,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报告还提到,水利部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助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第一,推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利部积极采纳代表关于加强水工程防洪调度的建议,抓早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第二,推动加快国家水网建设。代表们高度关注国家水网建设,提出一系列建议。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积极采纳代表关于完善水网规划布局的建议,包括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东北水网建设规划取得重要进展等。第三,推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代表们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一批建议。水利部认真研究并将有关建议吸纳至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第四,推动强化河湖生态保护。水利部积极采纳代表关于保障河湖生态水量的建议,开展88条母亲河复苏行动。第五,推动加快水利法治建设。水利部把代表关于尽快启动水法全面修订的建议确定为部内重点督办建议,将建议办理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推进。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28日 06 版)
(责编:牛镛、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