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良好环境

发布时间:2024-12-16 04:12:48 来源: sp20241216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良好环境

  □ 本报记者 万静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监管执法的重任,是广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也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为大家做好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用真挚的语言,表达出市场监管部门在激发市场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个方面下功夫提高监管效能

  据蒲淳介绍,为帮助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五方面下功夫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

  这五方面具体包括: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将在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方面下功夫,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活力的重要前提。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方面下功夫,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市场监管总局将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科学精准的惠企政策是激发活力的有效手段。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完善帮扶措施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对违法者的查处就是对守法者的保护,是对激发活力的有力促进。市场监管总局将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发展。

  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个体工商户被予以国民经济“毛细血管”的称号。

  作为承担市场秩序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场监管总局持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作为产业链和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守住了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气,维持了亿万家庭的生计,显示出我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健全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和健全问题转办督办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同时会同13个部门构建多元帮扶机制,于2023年7月开展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共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2.92万场、走访个体工商户429.63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7.46万件。

  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方面全面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指导各地完善分型分类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其实,2023年在12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就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机制和培育措施。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要充分发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作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目前已经初步建成,正在不断丰富内容、拓展服务资源。市场监管总局将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有针对性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

  稳步推进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目前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模式备受关注。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指出,在平台经济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中,总局秉持稳步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等常态化监管思路。

  所谓事前合规,是指事前聚焦合规倡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建立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靠前一步服务企业合规经营。“平台企业特别是大型平台企业近几年合规意识大幅提升,他们普遍建立了内部反垄断合规制度,配备了相应人力资源。目前来看,由于反垄断合规意识大幅度提升,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施行以来还没有发现平台企业新增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问题。”徐乐夫介绍说。

  所谓事中审查,是指事中聚焦审查服务,提升审查质量效率。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规定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明确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即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超过的话系统将予以提醒,经办人员也要解释说明,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监管预期。

  据徐乐夫介绍,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从受理到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约为25.7天,其中简易案件为17.7天,在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中效率是处在前列的。新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在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29件,没有附条件或者禁止的案件。

  所谓事后追责,是指事后聚焦执法威慑,强化责任追究。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理工作规则,对新反垄断法施行后新增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掐尖式”并购行为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制度威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始终认为,‘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做大做强、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承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服务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徐乐夫表示。(法治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