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8:15:15 来源: sp20241215
“一老一小”扣除政策的成功实施,是近年来推进个税改革的一个缩影。它表明,提升精准性、针对性,强化落实到位,个税改革一定能够释放出越来越大的红利。
个人所得税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自去年1月1日起,国家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政策)。这项改革成效如何?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度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该项政策,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这份“成绩单”分量十足,反映出“一老一小”扣除政策实施取得出色成效。
“一老一小”扣除政策覆盖面广、减税力度大。实际上,在去年8月底发布政策后,很多人就已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减税效果。按照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原来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如此大幅度地提高扣除标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多扣除,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则明显降低。
这项改革政策之所以能够充分释放红利、有效惠及民生福祉,重要原因在于指向精准、落实有力。从政策指向上看,很多家庭面临“一老一小”的问题,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较重。“一老一小”扣除政策直指“痛点”,加大这三方面支出的个税扣除力度,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实施这项政策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了居民消费能力,对于扩内需也有重要意义。
在改革政策落实上,体现出优化服务,实现简便快速享受政策。个税政策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税务部门加强进行解读和精准推送,让广大纳税人熟悉了解政策。同时,及时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升级,便利纳税人按新政策办理申报扣除。通过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广大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一老一小”扣除政策的成功实施,是近年来推进个税改革的一个缩影。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新一轮个税改革,初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同时,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调整优化税率结构,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再到此次提高“一老一小”扣除标准,个税制度日趋科学合理。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对于个税改革,强调要“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个税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各有其优势和局限性,需要相互结合、取长补短。我国于2018年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而建立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是一项突破性改革,但综合程度还不高,只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有利于更全面有效地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税负能力,体现量能负担、公平纳税的原则。
此外,专项附加扣除具有一定的动态性特征,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持续完善项目设置和扣除标准。在部署“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时,《决定》提出,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未来,专项附加扣除有望更周到地照顾纳税人本人及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情况,更有效地降低生活负担,更好惠及民生。
个税改革一步一个脚印,正在向更加规范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迈进。“一老一小”扣除政策有效实施的经验表明,提升精准性、针对性,强化落实到位,个税改革一定能够释放出越来越大的红利。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