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公正与效率” 绘就美丽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12-21 10:03:20 来源: sp20241221

近年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导向,做好多元解纷、做优执法办案、做实普法强基,真正释放法院司法效能,走出了一条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的基层治理新路子。

做好多元解纷

“俺真的在这里找到了‘说法’,感谢你们,俺的赡养费总算有着落了!”前不久,在田桥镇矛盾调解中心,王大爷捧着“迟到”的2万多元赡养费,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

原来,王大爷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矛盾,一气之下将子女告上法庭。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法官与村委会、司法所充分联动,通过视频连线全程指导调解员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大爷顺利拿到了赡养款。

如何让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诉前?巨野法院与镇街、学校、妇联等联合设立“评调裁一体化调解工作室”“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家庭教育指导站”,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无讼村居”等创建工作,打造网格化服务团队……一系列创新与探索,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开花结果。

巨野法院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桥头堡”作用,立足地域特色及村情民意实际,全面推进“一庭一特色”创建工作。作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龙堌矿区法庭借助综治中心网络与辖区90多个行政村实现互联,聚集庭、镇、村解纷合力,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永丰法庭法官受邀参加广播电视普法栏目,开展“菜单式”法治宣传;凤凰法庭联合基层调解组织、“乡贤”群体等基层力量化解商事、家事等纠纷,每年诉前化解案件百余起;大义法庭建立“庭所共建”机制,探索联动联调预防矛盾化解纠纷新路径,实现矛盾纠纷合力化解。

做优执法办案

在一批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张某等24人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刘某起诉至巨野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共计8万余元。

案件虽然小,却牵动着群众的冷暖安危。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这24起案件事实相似,法律关系相同,且为同一被告,只要厘清一个案件,其他案件便能迎刃而解。基于此,速裁团队决定首选其中一个个案,进行快立快审快判,形成示范裁判,再以此案为例,对剩余案件进行调解。

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积极跟进,通过判后释疑、督促履行的方式让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此外,又通过线上、线下、电话等方式组织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仅用了短短一周时间,上述24起纠纷全部化解成功。

“通过典型案件示范作用,让同类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产生理性预期,同时通过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件的高效、公正办理。”巨野法院速裁法官吕常运说道。

近年来,巨野法院坚持“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理念,开辟示范诉讼“绿色通道”,对可能开展“示范诉讼”“示范调解”的纠纷在立案登记时进行特别标注,确定专人办理,实现以“个案”带动“量案”,推动审判换挡提速,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同时,强化判后答疑、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减少上诉、再审等“衍生案件”。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903件,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74%,下降幅度位居全市第一。

做实普法强基

挂好国徽,摆上桌椅,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就被“搬”进了村里。

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巨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走进万丰镇黄堂村,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被告人李某、刘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并当庭缴纳了赔偿金。

“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真实的身边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这就是此次巡回审判的目的。”庭审结束后,环资审判法官结合本案进行释法说理,呼吁当地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爱护生态,守护美丽家园。

“巡回法庭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能起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有针对性地普法释理,才能更好地增强人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黄堂村党支部书记黄显芳感慨道。

近年来,巨野法院从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普法宣传等方式,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创新“网格化+微信群”机制,法官主动加入村民微信群,第一时间在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案件执行,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巨野法院将一以贯之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群众路线、秉持源头治理、加强多元共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其历久弥新的魅力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巨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路凤娟说。

(本报记者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郅硕 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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